配套质押可实物抵顶 烟台楼市新政出台
2015年05月06日 08:57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侯嘉伟
新政规定,在测算环节区内配套质押资金将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测算,降低配套资金质押标准,并探索实行货币和实物抵押相结合的方式,即可实行货币质押50%,剩余资金可用1.5倍实物价值抵顶。也就是说,比如某地产项目应缴质押金为2000万,货币质押占50%为1000万,剩下50%的质押金1000万可以以1.5倍实物抵顶,大大缓解了房产开发商的资金压力。
会议现场
原标题:配套质押可实物抵顶烟台"最宽松"楼市新政出台
胶东在线网5月6日讯(记者侯嘉伟通讯员杨斌韩志鸿)近日,烟台市住建局、发改委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从行业转型升级、金融支持、优化商品房结构等多方面做了重要指导,购置首套自住房的市民,商贷利率最低可打7折,另外,新政将给改善性购房者减负——还完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二套房的市民,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对开发商而言,减少行政审批手续、降低开发建设成本、鼓励货币化安置等政策的出台也刺激了本地刚性需求。一系列的新政策给烟台楼市带来了新的春天,就此,记者联系了烟台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就新政给予了解读。
新政规定,烟台将对综合实力强、建筑市场信用考核A级的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项目以及广厦奖、康居示范工程、2A级以上性能认定及绿色建筑、列入建筑产业化试点项目,免除区内配套资金质押。
“区内配套”就是建地产时要建相应的配套设施,为保证开发商在盖房子时不走样,要求开发商拿资金进行质押。据烟台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区内配套资金质押资金占用了开发商开发成本的很大一部分资金。新政后,假设项目在10万平方米左右,按照每平米收取230元的质押资金来算,相当于给予综合实力强、建筑市场信用考核过得硬的房企免单2300万元。
新政规定,在测算环节区内配套质押资金将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测算,降低配套资金质押标准,并探索实行货币和实物抵押相结合的方式,即可实行货币质押50%,剩余资金可用1.5倍实物价值抵顶。
也就是说,比如某地产项目应缴质押金为2000万,货币质押占50%为1000万,剩下50%的质押金1000万可以以1.5倍实物抵顶,大大缓解了房产开发商的资金压力。
“另外,以前供热、供气、供电等专用的管线都是进行验收完,才解除资金监管,新政把解除监管这一项确定在‘签订配套协议书并支付配套费用后’,这样一来就解除了对开发商的资金绑定,让开发商有充足的资金去灵活调动。”该负责人说。
新政还规定,桩基检测费、房屋面积测绘费、预售资金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面,房企在办理桩基检测委托时缴纳50%,剩余50%待工程主体验收前缴纳。房屋面积测绘费方面,按“先测后缴”的原则,由测绘单位先行测绘,待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一次性缴纳。
在预售资金监管方式方面,新政也有了新规定。“目前实行的政策,除要求专项专用外,对企业申请时间要求是一个月,新政则取消了企业申请使用时间间隔。”烟台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极大地满足了企业用款要求,对企业来讲也是非常灵活的。
此外,新政还规定,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方面,楼市新政规定,房企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缴纳50%,剩余50%签订缓交合同,在办理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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