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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全部药品生产过程实现电子监管


来源:水母网

19日召开的烟台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会议提出,烟台今年将继续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对于药品从业人员管理,将完善药品从业人员数据库,对药品从业人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监管人员在审批认证时及时录入、查询药品从业人员信息,防止交叉混岗使用。

原标题:烟台全部药品过程实现电子监管 每件“有码可扫”

水母网3月20日讯(YMG记者 赖皓阳) 19日召开的烟台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会议提出,烟台今年将继续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在年底前实现全部药品制剂品种、全部过程的电子监管,每件药品“有码可扫”。对于在年底前还未取得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的药企,将采取“停产”措施。

“到今年年底,凡没有通过新修订GMP、GSP认证的企业,必须坚决停止生产、经营。”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刘文彬在会议上表示,今年将督促未认证企业制定认证工作进度表,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导检查,防止企业认证后出现管理松懈、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等现象。

在保证药品生产安全的同时,烟台将继续加强药品的电子监管工作。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实际上是把药品“编码”统一到互联网上,在每件药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喷上类似身份证的20位电子监管码,实现一盒(瓶)药品一个码。将电子监管码对应的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动态信息,实时采集到数据库。在药品出现质量等问题时,可以追溯、召回;同时防止假药流入流通销售环节;而出现灾情等情况时,可以根据电子监管网提供的库存信息,调拨药品。

据了解,2008年国家就开始对一些特殊药品进行电子监管,2010年莱州市开始对全市药品进行电子监管的试点。通过微机入网、程序对接,全市药店的电脑进行联网,每家企业药品的购进、销售、存储,全部可以进行适时监控。截至目前,全市应纳入电子监管的19家药品生产企业、42家批发企业已全部按要求实施,药品零售企业已入网1668家,入网率49.8%。在年底前,烟台将实现全部药品制剂品种、全部过程的电子监管,各药品生产企业要完成生产线改造,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须全部入网,严格按照新修订GSP要求,对所经营的已赋码药品“见码必扫”。

今年,药品仓储监管也迎来新举措, 在药品批发企业全面配备温湿度监测系统基础上,建设温湿度监测平台,将企业温湿度监测数据纳入在线监测,发现仓储温湿度超过规定的,及时查处,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对于药品从业人员管理,将完善药品从业人员数据库,对药品从业人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监管人员在审批认证时及时录入、查询药品从业人员信息,防止交叉混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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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药品批发 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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