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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莱州一团伙买病死鸡加工贩卖流入餐饮场所


来源:齐鲁网

”  本案的另一主犯王某某原本有一个加工厂,生产销售狐狸食,有时会进一些病死鸡作为狐狸食的原料。主犯李某某、王某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其余四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刑罚款。

民警出动并抓捕犯罪团伙(视频截图)

病死鸡肉(视频截图)

他们曾有一条完整的生产、销售路径(视频截图)

原标题:山东莱州一团伙买病死鸡加工贩卖流入餐饮场所

案子还要从2013年4月9号的晚上说起,当晚莱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城港路街道一间加工厂里在加工生产病死鸡产品。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将这些冷冻鸡翅、鸡腿等以及生产设备查扣,并先后将李某某、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鉴定,总涉案价值达到88万多元。

莱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郑学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等六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收购病死鸡,然后加工成成品,包括鸡胸脯、鸡大腿、鸡翅等,销售到莱州,昌邑,包括淄博等各地市场。他们的行为危害了食品安全,涉案数额巨大,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因此我们对他们以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予以惩处。”

从病死鸡的收购到加工、销售,这个犯罪团伙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接受采访时称:“腿是腿、翅是翅、干嘛要分成这样?有好的卖点高价的,有的拉市场,有的拉回去喂狐狸。”

本案的另一主犯王某某原本有一个加工厂,生产销售狐狸食,有时会进一些病死鸡作为狐狸食的原料。王某某说,李某某刚找到自己时,他并不知道病死鸡加工后还能作为食品对外销售。

当看到加工病死鸡的高额利润后,王某某便彻底参与进来。另外,李某某还找来了自己的亲戚朱某专门搞“病死鸡”产品的销售。

犯罪嫌疑人朱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收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收了三次,每次就是一两千斤,我把它送到在潍坊诸城那边的饲料市场,一个卖冷冻饲料的市场,把它拉过去以后卖了。”

经过调查,李某某等人销售的病死鸡有相当一部分流入了农贸市场和一些餐饮场所。目前,案件经审理后得到依法宣判。主犯李某某、王某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其余四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刑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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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病死 餐饮场所 鸡胸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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