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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月6日召开


来源:水母网

1月19日上午,烟台市政协召开十二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市政协主席郝德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席谭伟、田明宝、张行如、王式亮、刘洪波、夏晓峰,特邀咨询刘连基,秘书长刘明光出席会议。

原标题:烟台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将于2月6日召开

水母网1月20日讯(YMG记者)1月19日上午,烟台市政协召开十二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市政协主席郝德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席谭伟、田明宝、张行如、王式亮、刘洪波、夏晓峰,特邀咨询刘连基,秘书长刘明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6日召开。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政协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郝德军在讲话中,对2014年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他指出,2014年,在中共烟台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协以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动力,凝心聚力服务发展大局,倾心尽力促进民生改善,扎实推进协商民主实践,推动经常性工作创新突破,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展现了新气象。

对当前工作,郝德军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战略实施,创新政协履职实践,为建设法治烟台议政建言、献计出力;要着力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制定和落实年度协商计划,深入开展常委会专题协商、专委会“双月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和界别协商,推动协商民主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要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围绕服务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解决民生问题强化监督,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要强化品牌意识,深化拓展“双岗双优”主题活动,进一步彰显人民政协的履职水平。

郝德军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做好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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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十二届 协商民主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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