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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承接6项省政府下放至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8月17日讯 (YMG记者任雪娜)烟台新承接6项省政府下放至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4〕100号),烟台承接6项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原标题:烟台新承接6项省政府下放至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8月17日讯 烟台新承接6项省政府下放至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四项涉及卫生计生部门,其余两项分别由市政府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4〕100号),烟台承接6项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其中,设区的市及以下人民政府举办的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设区的市及以下人民政府举办的三级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设区的市及以下人民政府举办的三级医疗机构校验,由省卫生计生委下放市里,属于“医疗机构设置、执业、变更登记许可”的子项;设区的市及以下人民政府举办的三级医疗机构医师执业注册,由省卫生计生委下放市里,属于“医师、护士执业许可”的子项;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由省人防办下放市政府,属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易地建设审批”的子项,市人防办负责审核;设区的市、县部门(单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内容除外)准印审批,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放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于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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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倩]

标签:行政审批项目 承接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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