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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城镇人口将超500万


来源:水母网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今年7月30日向全社会公布,一时成为社会热点。 《纲要》要求,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事业,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原标题:2020年烟台城镇人口将超500万 明年半数农户住新房

水母网8月2日讯(YMG记者)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今年7月30日向全社会公布,一时成为社会热点。户籍制度改革将带来烟台城镇人口膨胀。根据《烟台市城镇化发展纲要(2013—2020年)》: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3%,城镇人口达到44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城镇人口达到500万人以上,约占烟台总人口的70%。到2015年,完成三年村庄整治任务,让全市半数农户住进新房;到2020年,全部完成城中(郊)村改造任务,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与城镇全面接轨。

明年全市公路通车里程1.7万公里

《纲要》对城乡基础设施承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到2015年,市区公交平均营运速度达到时速25公里以上,市区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实现中心城市与县城之间一级以上公路连接、县城与主要乡镇之间二级以上公路连接,打造90分钟市域通勤圈;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7万公里;青烟威荣城际铁路建成通车,德龙烟铁路基本建成,烟台潮水国际机场投入使用,开通动车组、加入高铁网、规划市区轨道交通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纲要》要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旧城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农村社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城乡低收入人群、弱势群体聚居地的人居和交通环境。

同时,优化能源供给结构,积极开发核能、潮汐能等新能源。加快构建现代水网,完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完善城市给水排水设施,提高防洪、供水保障能力。到2015年,全市总供水能力达到14亿立方米。积极引进第二气源,到2015年,市区燃气和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100%和76.5%以上。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发展地下停车、地下交通、地下商业、地下仓储等设施。

每个乡镇拥有一所公办幼儿园

《纲要》对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也做了规划:整合城乡教育资源,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到2015年,每一个乡镇(街道)建成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全市80%以上的幼儿园和所有中小学达到省定标准。每年培养职业院校毕业生4.5万人、开展社会技能培训12万人次。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15年,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和床位分别达到1.8万人和1.74万张;到2020年,分别达到1.99万人和1.97万张。

城乡居民可以享受同样的保障

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80岁以上老人每年提供一次上门体检。牟平龙泉镇许多村民对这项养老保障赞不绝口,镇里的老人们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补贴,9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可以享受100元的生活补贴,10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生活补贴。

《纲要》要求,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事业,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到2015年,全市新增各类养老床位2万张,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形成覆盖全市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烟台户籍制度10年之变

我市从2004年10月1日户籍制度改革破冰,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近10年来,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止,农民进城“门槛”逐步放低。

商人:从“当年缴税15万”到“营业执照满1年”》》

2004年:在芝罘、莱山、福山、牟平四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区)内累计固定资产投资60万元以上,办实业三年、累计上缴税收30万元以上或当年上缴税收15万元以上,有合法固定住所,生活有保障的公民及直系亲属。

2013年: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满1年,按规定通过验定或年检的,可办理户口迁移。

毕业生:从“有特殊才能”到“正式录用即可”》》

2004年: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及民营单位合法录聘用,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急需的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技术工人、技师或其他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具有中专学历(含技校)且聘用期满二年及签订劳动合同期满三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在同一市区连续工作满2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买房:从“最少45平方米”到“买房居住即可”》》

2004年:公民购买商品房(包括二手房、房改房、自建房),以及通过其它合法方式获得的住宅,建筑面积以45平方米为基数,并取得合法房产证书和土地证书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允许3人在购房地落户(每增加1人,加15平方米建筑面积)。

2013年: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合法途径购买、自建、继承房屋,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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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农户 新房 城镇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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