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天回收价值12万元过期药品
2014年05月18日 07:27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5月18日讯 (YMG记者王鸿云 高少帅摄影报道)17日上午,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烟台漱玉平民大药房,在芝罘屯路漱玉平民医药商城店,现场对市民送来的过期药品进行了回收。
资料图
原标题:烟台一天回收千余种过期药品 价值12万元(图)
水母网5月18日讯(YMG记者王鸿云高少帅摄影报道)17日上午,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烟台漱玉平民大药房,在芝罘屯路漱玉平民医药商城店,现场对市民送来的过期药品进行了回收。在活动现场,一天共回收1000多个品种,货值12万元的过期药品。市食药监局对新确定的定点回收单位进行授牌。食药监局专家在现场向前来换购过期药品的市民传授药品、食品安全知识并进行免费检验活动。
一天回收过期药品12万元
昨天上午,在漱玉平民医药商城店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活动现场,回收共计1000多个品种,货值12万元的过期药品。
第一个来到现场的阮仕信老人说:“工作人员给我们老年人准备了小凳子,来早了可以坐着等,并给发放了换购过期药品的号码。”
17日上午9时10分,在过期药品回收现场记者看到,赶来换购过期药品的市民已经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据漱玉平民大药房的工作人员介绍,很多市民都是早晨7点左右就过来了,手中提着大大小小装满过期药品的塑料袋,里面装的药品涉及心脑血管、感冒发烧类居多。
在活动现场记者了解到,前100名送交过期失效药品的市民,由漱玉平民大药房赠送家庭小药箱1个。74岁的姜克良老人说,小药箱里装着藿香正气水、风油精、碘酒这些都是家庭常用药,非常实用。
过期药品处理不当危害大
据统计,在烟台八成家庭都有过期药,平均每个家庭有过期药品215粒(片),其中30%至40%的过期药品随意丢弃。
“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对市民的用药安全构成极大危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科科长徐远志介绍,过期药品的不规范处理容易给药贩子违法回收提供了可趁之机,使不合格药品甚至假劣药品流入市场。前几年,我们在街头经常看到“高价回收药品”的招牌,这些不法分子将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改头换面、更改有效日期销往偏远地区,而且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给药监部门查处带来很大困难。
而市民如果不定期进行清理过期失效药品,可能使用过期失效药品贻误病情。如果随意丢弃药品,会给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危害。
烟台回收网络覆盖全市96%的乡镇
为严厉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行为,自2005年烟台就开展了“清理家庭小药箱、安全用药保健康”活动,市区每年平均回收、销毁过期失效药品价值200万元左右。并自2012年制定出台了《烟台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试行),对过期药品的定义、定点回收单位的选择确定、过期药品的回收保管和销毁、责任落实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目前为止,烟台现已确定漱玉平民、立健医药城、中医世家、燕喜堂等485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为定点回收单位,覆盖全市96.2%的乡镇(街道),方便市民就近送交过期失效药品,“方便有序、统一规范”的过期药品回收网络已逐步健全。今后每月1日、11日、21日,市民凭包装完整的过期药品可到漱玉平民大药房下属连锁门店半价换购指定商品。
过期药品将集中销毁
过期药品回收后怎么处理?记者了解到,去年,我市制定出台了《烟台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对过期药品的定义、定点回收单位的选择确定、过期药品的回收保管和销毁、责任落实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对回收药店的资质审核非常严格。”徐远志告诉记者,要求定点回收单位必须是无违法违规行为,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GSP认证,每月开展回收活动不得少于1次。
过期药品回收后,将由药店所在驻地药监部门监督下组织集中销毁。徐远志介绍,2013年组织集中销毁过期药品1500个品种,货值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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