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下月实施保障房新政 可就近在街道办申请
2014年03月29日 11:58
来源:胶东在线
保障房申请审核工作培训工作启动 烟台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介绍相关细则 烟台住房保障申请流程 4月1日起,《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将统一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
保障房申请审核工作培训工作启动
烟台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介绍相关细则
烟台住房保障申请流程
4月1日起,《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将统一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28日,烟台住建部门对外公布了保障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等配套办法。4月中旬以后,中心城区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可就近前往辖区街道办设置的住房保障办事窗口进行申请。经过审核公示后,将按照一定标准获得货币形式的租赁补贴。
保障房“只租不售”且“租补分离”
过去,烟台住房保障实行以经适房、廉租房配租和廉租补贴、公租房为主体的多类型保障方式,既有购置型保障房,又有租赁型保障房和货币化补贴。
《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出台后,将整合保障房资源,提出将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合一”,统一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租赁型保障房“只租不售”。
《办法》实施后,对并轨的租赁型保障房,房租不再实行减免,而是实行市场化租金,参照同地段、同类型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租赁补贴将作为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分档确定补贴标准,原则上家庭收入越低,补贴额度越高。
在具体操作中,保障房租赁和租赁补贴二者既分开实施,又相互关联。保障家庭承租保障房,可以按月领取租赁补贴,但前提要及时、足额缴纳房租和其它应缴费用。
在补贴标准上,《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划分为低保、低保边缘、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4个档次,分别按市场平均租金的100%、80%、50%和30%确定补贴标准,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所承租住房的租金。各档次的收入标准和补贴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公布。
户籍家庭4月中旬可在街道办申请
记者了解到,“三房合一”政策实施后,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将按照保障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进行保障房的申请受理、初审、录入、公示、核算发放等工作。
“保障房的申请审核方式和年度复核将发生变化。比如,过去保障家庭需要集中申报登记、一年开展一次、住房保障申报与收入认定同步开展等。新政策实施后,住房保障申报将实现常态化申请审核,无需再扎堆排队申,工作日期间均可申请。”烟台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说,新政将收入认定工作前置,提高了信息化水平。
“我们在28日的集中培训后,还会有针对性地对细则进行一些解读,比如发放明白纸等等。”迟乔表示,《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4月1日正式施行后,将按照定期定时的原则进行受理和办理相关申请。
迟乔说: “街道办事处会在每个月的16日-20日对已受理的申请信息进行公示,受理单位必须在当月25日前上传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信息,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15天内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并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则需要在10日内对申请家庭的保障资格进行审批认定。”
迟乔表示,烟台市保障中心计划开设专门租赁型保障房审核平台、申请服务大厅和网站,随时公布可租赁房源、公示获得租赁资格的名单等。目前,审核平台已经完成调试,网站正在研发中,预计在今年的保障房申请资格公示时就能进行试运行。
记者了解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市中心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的组织实施和住房保障资格的审批工作。芝罘、莱山两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住房保障的组织申请、审核等工作。莱山和芝罘区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含园区管委)应当设立住房保障办事窗口,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本辖区住房保障的申请受理、初审、录入、公示等基础工作。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延后申请
烟台的“三房合一”政策打通以往各项政策界限,变分类供应为一体操作,在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保障的基础上,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统一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重点解决保障对象阶段性、周转性的住房困难。
就业无房职工的申请条件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自毕业起不满5年;在芝罘区或莱山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外公务工人员“的申请条件为:持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居住证1年以上;在芝罘区或莱山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
以上所称”自有产权房屋“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屋;办理转移登记不满5年的曾有产权房屋;拥有的宅基地房屋;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与他人共有产权的房屋份额。
考虑到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动态性,《办法》规定这两类群体不计算保障面积,在承租政府投资保障房时按房租的30%享受租赁补贴。目前,住房保障部门将先期进行户籍家庭的申请工作,”就业无房职工和外公务工人员“何时开始申请,目前尚未确定。
烟台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随着住房保障政策的完善,将有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享受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记者魏琪通讯员韩志鸿于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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