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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幼儿园体罚孩子将受罚


来源:水母网

按照该规定,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可以设立3岁前的托班,但不得设立教授小学内容的学前班。对此,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刘科长告诉记者,该学前教育规定实施前,省里将会进行全方面地政策解读,包括幼儿园如何执行新规、教育部门如何管理等具体内容。

原标题: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幼儿园教师体罚孩子将受罚

幼儿园教师体罚孩子将受罚

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4月1日起实施严禁幼儿园小学化

山东省公布的学前教育规定即将在4月1日开始实施。距离新规实施还剩半个月,近日西安发生的幼儿园“病毒灵”事件引起港城家长对学前教育规定的关注,家长们在表达对此类事件的愤怒之情时,也难掩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担忧,虽然新规中对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都做出强调,但“如何监管”幼儿园安全则成了家长的心结。

新规:严禁体罚和侮辱孩子人格

学前教育规定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扶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发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在税费减免、登记注册、分类定级、职称评审、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享有同等地位和权利。

按照该规定,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可以设立3岁前的托班,但不得设立教授小学内容的学前班。学前教育机构不得从事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得组织奥数培训、珠脑心算、外语、拼音、写字等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严禁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幼儿的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可以另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学前教育机构园舍、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用品等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

家长:如何监管违规行为?

虽然山东省新规中严禁各项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行为,并对部分情况制定了处罚规定,但由于具体如何监管不明确,家长们仍然无法放心:如何随时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各方面情况?如何监督工作人员的行为?

“孩子一整天都在幼儿园,这一天都做了什么、吃了什么、和谁接触过,我们根本无法每分钟都盯着。”市民王敏娜是一位年轻母亲,她表示,幼儿园真正有视频监控系统的仍属少数,且很少让家长查看的。如果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如何监管,安装了这些装置也难以保护孩子。

部门:将设立举报电话加强监督

对于家长提出的问题,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工作人员表示,学前教育规定总体致力为孩子提供一个宽松、和谐的生活环境,而这种环境的形成,除了幼儿园严格按照山东省幼儿教学大纲来进行教学之外,教育主管部门的督促和监管也是必不可少的,当然还需要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至于如何监督,可以有多方面,我们可以设立家长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对存在小学化的幼儿园、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幼儿园等做出处罚,端正办园思想,遵循教育规律,还孩子们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不过,仍有家长认为,幼儿园阶段的孩子缺乏分辨能力,难以将一些事实告知家长,因此有时家长也常常被蒙在鼓里,举报电话等难以起到保障安全作用。对此,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刘科长告诉记者,该学前教育规定实施前,省里将会进行全方面地政策解读,包括幼儿园如何执行新规、教育部门如何管理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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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学前教育机构 家长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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