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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学校将施行校领导陪餐制 普及"半份菜"


来源:胶东在线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饭菜质量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为把学校领导陪餐制度落到实处,《意见》中要求“学校每天必须安排1名校级领导和部分教职工轮流陪餐,费用自理。

烟台学校将施行校领导陪餐制普及“半份菜”

烟台学校将施行校领导陪餐制普及“半份菜”

胶东在线网3月11日讯(记者侯嘉伟)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饭菜质量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尤其是随着全市学校布局调整逐步到位,在校住宿和就餐的学生越来越多,学生对饭菜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办好学校食堂显得尤为重要。11日,烟台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在食堂建设、体制理顺、日常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让学生吃饱、吃好、吃得健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从组织领导、管理机制、流程监管、财务管理和督导考核等五个方面对学校食堂管理做出严格规定,要求学校必须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建立学校领导陪餐制、周食谱制度和食堂开放日制度,规范原料采购、流程监管、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及收支行为,加强食堂卫生、岗位和餐厅管理。

为把学校领导陪餐制度落到实处,《意见》中要求“学校每天必须安排1名校级领导和部分教职工轮流陪餐,费用自理。要排出值班表,确保校长每周至少陪餐1次,每餐都有1名校级领导和部分教职工陪餐。陪餐领导和教职工要对食堂的食品采购、加工过程、饭菜质量和价格、卫生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就餐秩序,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为了解决部分学生吃不了一份菜,或是想花一份菜的钱吃两份菜,以及部分菜品大小、数量不平均等问题,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提供“半份菜”,逐步实施量化管理,计量收费”。

“有学生家长反映教师、学生同菜不同价或同价不同菜的问题,要求‘教职工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据实结算。不得用学生的伙食费用补助教职工伙食;学校食堂经营取得的利润要全部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补贴学校行政经费和发放教职工福利’。”烟台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后,烟台市教育局将坚持“有章可循、有章必依”的原则,督促全市各学校、幼儿园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落实《意见》各项要求,推动学校食堂管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让学生吃饱、吃好、吃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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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学校食堂 意见 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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