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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出台《临时救助办法》


来源:水母网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烟台的临时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出台《烟台市临时救助办法》。 据介绍,临时救助以资金救助为主,必要时也可给予实物救助,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委托乡镇政府予以发放。

原标题:烟台出台《临时救助办法》 生活困难可获临时救助

水母网1月9日讯(YMG记者 宋晓娜)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烟台的临时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出台《烟台市临时救助办法》。

救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据记者了解,所谓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该《办法》所适用家庭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或家庭的临时救助。《办法》中明确了救助范围为当年发生困难的本市常住户籍居民家庭,经批准,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给予救助,每人救助金额参照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境的居民或家庭,可以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具体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

外来人员也可申请临时救助

记者了解,发生困难的家庭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因见义勇为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因成员患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遭遇火灾、溺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而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以及因上述原因造成人员严重伤残无力救治或者死亡且得不到有效赔偿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发生火灾造成住宅或家庭生活用品损毁严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散居孤儿、社会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特困家庭;以及,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急难事项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

外来人员在本市长期就业和生活、取得当地居住证(暂住证)有固定住所且家庭应缴社会保险成员均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外来人员,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哪些情形家庭享受不到救助?

《办法》中也对部分情形家庭原则上不予救助进行了规定。

这包括:拥有产生稳定收入的经营项目或其他稳定财产收入的;拥有并经常使用家用轿车等机动车辆以及游艇等高端消费品的;拥有别墅等高档商品住宅或者拥有两套以上商品住房的;因自杀、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参与其他非法活动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拒绝管理机关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的,隐瞒财产、收入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等。

同一事由的临时救助,年度内原则上只救助一次,困难事由相同、程度相似,同一县市区内救助标准应当一致。

新《办法》有哪些明显改变?

由面向低保、五保家庭扩大到全体居民家庭

晨报讯记者采访了解到,新修订出台的《烟台市临时救助办法》,与原办法相比有几个明显改变。

首先,救助资金由原来全部由爱心捐助资金支撑,增加了财政预算资金、福彩公益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等来源,同时明确低保结余资金可以用于低保对象的临时救助,进一步拓宽了临时救助的资金投入渠道,强化了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

其次,扩大了救助范围。救助对象由原来主要面对低保、五保等困难家庭扩大到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全体居民家庭,同时,按照《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要求,首次将在本市城镇长期就业和生活、取得当地居住证(暂住证)、有固定住所且家庭应缴社会保险成员均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外来转移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与此同时,新《办法》提高了救助时效,由原来一般在春节前集中救助改为随时申请及时审批;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情况危急的意外事件可先行救助,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建立了主动发现机制,镇街、村居等基层政府和组织要及时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困难家庭提出救助申请,确保“急难”救助及时有效。 YMG记者宋晓娜

突发火灾等意外事件,可于24小时内先行救助

晨报讯记者了解到,申请临时救助将按照申请、核对、审核、审批、发放以及备案程序进行。

按照规定,凡是认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或家庭可以直接向户籍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户籍、住址不一致的居民家庭可以在长期居住地提出申请。

申请临时救助,应当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车辆、房产等财产状况书面说明,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伤害或残疾鉴定、评定证明,医疗、救治费用单据及获得的保险补偿、责任赔偿和社会救助等相关资料证明,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的相关部门责任认定证明或居委会证明,允许管理机关对其家庭财产和收入等经济状况进行核查的书面授权书等相关材料。在居住地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供未在户籍地享受救助的证明。

据介绍,临时救助以资金救助为主,必要时也可给予实物救助,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委托乡镇政府予以发放。

《办法》中还规定,临时救助申请应当及时审批,对突发火灾等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情况危急的意外事件救助,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应当于24小时内先行救助,再于5日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YMG记者宋晓娜

临时救助资金从哪儿来?

晨报讯临时救助资金从哪儿来?《办法》中规定,各级政府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临时救助资金的财政投入,并实行基金化管理。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来源: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当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的提取部分;上级补助资金;上年度结余资金;利息。

另外,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有结余的,可以安排用于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资金在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转账管理、专款专用。市级临时救助资金重点向救助任务重、财政困难、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倾斜。 YMG记者宋晓娜

2008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建临时救助制度

晨报讯记者采访了解, 2002年,我市结合爱心捐助活动,全面开展了临时困难救助工作。2008年9月,市政府印发《烟台市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

今年以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省政府发布了《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对临时救助工作做出新的规定。

在新的形势和背景下,我市全面分析当前临时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方法措施。在《烟台市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办法》的基础上,修订起草并出台《烟台市临时救助办法》。 YMG记者宋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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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办法 救助任务 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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