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首批保障房25日起交房
2014年11月25日 14:34
来源:水母网 作者:邹春霞
截至昨天上午,烟台市中心区首批推出的保障房已被全部选完,选房的最后一位排在1698号,这也意味着排名往后的申请家庭需要等待下次机会了。
原标题:烟台首批保障房今起交房 逾期未办理的视同弃租
水母网11月25日讯(YMG记者 邹春霞 通讯员 刘萧鹏) 截至昨天上午,烟台市中心区首批推出的保障房已被全部选完,选房的最后一位排在1698号,这也意味着排名往后的申请家庭需要等待下次机会了。这是记者从首批保障房选房现场了解到的。
1195套首批保障性住房一选而空
本批提供配租的保障性住房共1195套,包括锦绣新城四期项目238套,锦绣新天地项目780套,锦绣好家项目107套,中正山庄项目70套。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共有2598户符合条件的家庭提出了申请,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供应数量和需求数量,向综合评分排序前1800名的家庭发放了《选房顺序证》,到前天下午结束时,房源仅剩56套,经过昨天上午最后一轮选房后,全部房源一选而空。
今起开始交房,不要错过交房时间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介绍,为确保选房家庭早日入住新房,在选房时,住房保障部门已经为每户选房家庭发放了《交房告知书》和《交款通知单》,从11月25日也就是今天起到11月30日,将在各保障房小区现场办理交房手续。每个小区和选房号段不同,交房日期也不相同,住房保障部门提醒选房家庭一定要按照《交房告知书》上的期限办理交房,不要错过交房时间。
交房前,需要缴纳首月房租
在交房前,选房家庭须到《交款通知单》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和首月房租。在交房时,须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面、背面复印到同一页A4纸上,在上面留下联系电话),并持《住房保障资格证》、交款通知单、银行收款凭证以及用于办理物业手续的现金(电梯费、物业费、水、电预交款等)到小区办理手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合同,有监护人的监护人应当到场。如确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没能办理交房的,应当在12月1日—12月10日电话预约交房,逾期仍未办理的视同弃租,5年内禁止申请租赁保障房。
没选房的不影响领租房补贴
据了解,领取《选房顺序证》后没有选房的家庭,《选房顺序证》自行作废,不影响正常的租赁补贴申请,也不影响今后继续申请保障房。另外,在市场上租房的,限租市区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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