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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文物保护局需要一个硬身板


来源:齐鲁网

福州仓山建新镇横龙村,占地上千平方米的古建筑“陈祺厝”,刚被区政府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一个月,就成了一片废墟。为了开发房产,拆掉文物;为了建设道路拆掉文物;为了修建桥梁拆掉文物。

原标题:郭元鹏:文物保护局需要一个硬身板

文/郭元鹏

福州仓山建新镇横龙村,占地上千平方米的古建筑“陈祺厝”,刚被区政府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一个月,就成了一片废墟。3月2日,福州陈女士想去陈祺厝拍几张照片,却发现这座古建筑已经被拆除。据横龙村村民说,春节前,这栋古宅以及院落就被拆除,“这可真是‘最短命’的受保护文物”。(3月3日《海峡都市报》)

刚刚被批准为文物,为何一个月就是一片废墟?当地住房保障局的说法很简单:这是商业储备地块,将用于开发。而当地文物局的说法则是:该地块列入储备地块之前就获得了文物称号。省政府的批复是原地保护。

“陈祺厝”是文物毫无疑问,这里有区政府的批文,这里有省政府的批复。问题是,既然是文物,为何能轻易倒下?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对于文物,文物所在地政府有保护职责,文物局有监管职责。从大的方面说,政府就是文物的大靠山,从小的方面说,文物局就是文物的保护伞。既有大靠山,还有保护伞,为何就阻挡不住开发商的推土机?

这处文物,有几百个文物保护点,都已经是编了号码的,也就是说,当其成为文物的那一天起,这就具有了庄严的法律意义。而这处文物的成为废墟的背后,问题就是严重的。这是有人在藐视法律的严肃性。其实,倒下去的是文物,更是文物局,更是《文物保护法》。

破坏文物的事情见过了很多。2014年的时候,唐玄奘的葬身之地就被搬离了,当地的理由是为了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必须对上面的寺庙进行改造。这种还不属于商业性质,问题是改造一新的寺庙还是文化遗产吗?还有一点文化古老的味道吗?即使需要改造,何必将唐玄奘的遗骨换个地方?为了开发房产,拆掉文物;为了建设道路拆掉文物;为了修建桥梁拆掉文物。表面上看,这些似乎都是需要的。建设这些东西不都是在“为人民服务”吗?而实际上,这缺失的是对文化,是对文物的敬畏。

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说,数学家陈景润所在的村庄有着百年历史,原本已经被确立为文物了,但是当地有关部门却把这个村子夷为平地,理由是修建高铁,要让过往的客人,在高铁上能看到城市的风景。试想,再好的城市风景也不如陈景润居住的,具有几百年历史烟云的村庄有味道,那才是最炫美的风景。

贵州有一个地方,也有一处历史文物。可是现在已经破烂不堪了,有的地方只能搭上塑料布保护。这是为何?原来当地政府准备开发旅游资源,准备把这处文物迁移到景区里,结果文物部门没有同意。于是当地政府就从此不再拨付保护费了。

一个个文物的倒下,表面上看倒地的是文物,而实际上倒地的是文物局,是《文物保护法》。保护文物,不能只给文保部门一部法律,还要给一个硬朗朗的身板。这需要重新审视文物局的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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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文物保护法 文物部门 陈祺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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