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专利奖评奖《办法》下月实施


来源:水母网

昨日,从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传来消息,《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授予一等奖数不超过3项,二等奖数不超过7项,三等奖数不超过10项。 经公示的奖励意见报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颁发烟台市专利奖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每项奖励5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3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1万元。

原标题:烟台专利奖评奖《办法》下月实施 五万元奖给第一

水母网1月13日讯(YMG记者 高少帅)昨日,从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传来消息,《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授予一等奖数不超过3项,二等奖数不超过7项,三等奖数不超过10项。奖励额度分别为一等奖每项5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3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1万元。

专利评奖有门槛

办法对申报烟台市专利奖需符合条件进行明确界定。要求专利申报属于被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拥有良好发展前景,具有高质量、高稳定性;专利权有效、权属明确。

专利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参评: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的不得申报;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不得申报;已经获得国家和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专利奖,以及获得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不再参评。

办法还对评奖指标及权重进行划分。其中,发明、实用新型的专利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评选。专利质量(25%),技术先进性(25%),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

外观设计专利也从四个方面评判。专利质量(25%),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

按登记地址属地推荐

办法中提出,烟台市专利奖每年评选1次。烟台市专利奖由各县市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推荐专利按照专利权登记地址进行属地推荐。

市政府设立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负责评审管理工作。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日常工作。

申报烟台市专利奖,应按照专利权登记地址属地管理原则向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提交申请,并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查后统一报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申报材料初审,市专利奖评审组进行评审。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对市专利奖评审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报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奖励意见。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应将奖励意见在市级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15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项目、个人或者组织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对异议进行处理,需要裁定的提请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进行裁定。

经公示的奖励意见报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颁发烟台市专利奖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每项奖励5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3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1万元。市专利奖奖金应当按照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的贡献大小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违规评选将追究责任

对于监管方面,办法提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烟台市专利奖的,由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撤销,追回证书和奖金。对直接责任人,建议由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烟台市专利奖的,由市专利奖评奖委员会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并建议市政府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与烟台市专利奖评审活动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建议由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办法 奖评审 专利发明人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