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物业考评 四星级以上项目可上浮物业费
2015年07月14日 13:48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王向荣 张经双 孙莉 赵洁
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2015年度“星级”物业服务考评于本月中旬拉开序幕,业主及使用人满意程度引入“星级服务”评分体系。86分是考评的合格线,低于该分数的物业将限期整改,获得四星级以上的物业项目可上浮5-10%物业费。
原标题:烟台开展物业考评 四星级物业项目可上浮物业费
胶东在线7月14日讯(记者 王向荣 通讯员 张经双 孙莉 赵洁) 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2015年度“星级”物业服务考评于本月中旬拉开序幕,业主及使用人满意程度引入“星级服务”评分体系。86分是考评的合格线,低于该分数的物业将限期整改,获得四星级以上的物业项目可上浮5-10%物业费。
按照《烟台市物业星级服务评分标准》规定,对申报物业星级服务的项目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指标共6大类、41项,每项指标设相应分值。
据市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介绍,“‘星级’服务考评满分一百分,高于86分的是3星级,92分以上是4星级,低于86分不合格,限期整改。”考评按照由企业自查申报,项目属地主管部门核查初验初审,最后由市局组织专家实地查验测评等三个步骤进行。
业主及使用人满意程度纳入“星级服务”评分体系,不仅考核业主委员会组建和业主投诉情况,而且把业主意见直接作为星级评选的重要依据,累积所占分值达到20%以上,充分彰显了群众满意至上的物业服务理念。
据了解,物业“星级”项目有效期三年,期满重新申报。主管部门将对获评星级项目每年进行复核,对复核达不到星级标准要求,或发生重大群体性投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降低或取消星级称号,牌匾一并收回。“对于获得五星级服务项目的物业企业,直接授予年度全市物业管理服务优秀企业称号,授予业主委员会主任、项目经理年度全市物业管理先进个人称号。”工作人员介绍,此外,对于获得四星级服务项目的物业企业,在年度行业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按照要求,对于获得四星级以上项目,经业主委员会通过,物业收费标准可以上浮5-10%,这也充分调动了物业企业参与“星级服务”项目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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