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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查处136起食药违法案件 金额近两千万


来源:齐鲁网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蓬莱市局依法对该药店下达没收违法所得331.70元,没收查封扣押医疗器械,并处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群众举报,市稽查支队联合芝罘区公安机关依法对我市某生物科技公司组织老年人授课及经营药品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

2014年12月2日,根据群众举报,市食药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对龙口市某医药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标示销售企业为青岛某药业公司的药品随货同行单据、《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业务员郭某某的法人授权书等资质材料。经该公司负责人介绍,上述材料为平度市人王某某所提供。

经调查,王某某于2014年2月与该医药公司达成协议,由该公司负责为王某某配送药品,并代收货款。王某某以青岛某药业公司的名义,向我市芝罘区、招远市等9个县市区的多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销售药品。根据可查帐目统计,涉案货值金额共计1100余万元。王某某涉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行为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目前已被移交公安机关查办。

 

冷饮批发部销售假冒“科迪”汤圆被查

2015年2月13日,福山区局接到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通报的案件线索,称蓬莱市大柳行镇齐家沟村的齐某某从福山区门楼镇某冷饮批发部购进了100箱科迪汤圆,经科迪厂家工作人员判定为假冒产品。福山区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科迪集团工作人员对福山区门楼镇卫刚冷饮批发部的冷库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共发现标注科迪商标的450g黑芝麻汤圆39箱,400g黑芝麻汤圆38箱。科迪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工作人员范某某在库存的77箱科迪汤圆抽取两箱进行了鉴定,认定库存汤圆为假冒科迪产品,并出具了加盖科迪公司印章的鉴定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将假冒科迪品牌的汤圆予以查封扣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生物公司无证向老年人销售药品

2015年1月,市稽查支队破获一起通过会销形式向老年人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案,涉案货值400余万元。根据群众举报,市稽查支队联合芝罘区公安机关依法对我市某生物科技公司组织老年人授课及经营药品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该公司正在向多名老年人播放影像资料,并存储了“银杏洋参胶囊”、“隐血检测试剂”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经查,该公司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记录的情况下,通过播放影像资料、宣讲健康知识等形式向老年人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涉案货值400余万元。目前该案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案件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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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科迪 食药 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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