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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城区限高杆在哪里 隧道限高4.5米以上


来源:胶东在线

记者观察到,铁路桥下的限高都分为两个高度,一个是主桥洞下的限高为4.3米,一个是侧桥洞下的限高为3.0米,大马路限高为3.9米。3、因禁令标志与限高杆配合不到位,有些驾驶员看到限高标志后,认为虽有限高标志但并不一定会设置限高杆,侥幸闯关。

原标题:烟台城区限高杆在哪里?隧道限高4.5米以上(图)

目前在中心城区内的铁路桥下都设置有限高杆

铁路桥下的限高分为两个高度

铁路桥下的限高分为两个高度

目前在中心城区内的铁路桥下都设置有限高杆

胶东在线网1月28日讯 (记者 侯嘉伟) 26日上午,天津武清区发生一起大巴车撞上限高杆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有关限高杆引发的单方交通事故再次引起大家关注。那么, 在烟台中心城区又有多少限高路段?28日,记者联系烟台市交警部门,盘点了中心城区的限高路段,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做出提醒。

铁路桥下均有限高

各处隧道限高4.5米以上

目前在中心城区内的铁路桥下都设置有限高杆,具体位置在芝罘屯路铁路桥下、青年路北段铁路桥下、支楚路铁路桥下、红旗西路铁路铁路桥下、大马路天鸿凯旋城,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上述限高地点都曾经出现过闯限高的单方交通事故,其中以交通流较大的芝罘屯路铁路桥下出现的事故最为频繁。

记者观察到,铁路桥下的限高都分为两个高度,一个是主桥洞下的限高为4.3米,一个是侧桥洞下的限高为3.0米,大马路限高为3.9米。

民警还为记者盘点了市区各处隧道的限制高度,与铁路桥相比,隧道的限高一般都在4.5米以上,正常高度的大型客车和大型货车都可以通过。

此外,记者还要提醒驾驶员的是,在烟台中心区域内还有部分互通立交桥下临时匝道是有高度限制的,比如红旗中路与机场路立交桥,南北两侧的匝道目前高度只有三米,不少外地大型车辆会在此处遭遇尴尬。

客货车多遭遇限高事故

路况不熟是主因

据曾经处理此类事故的事故民警邱相斌介绍,发生限高类交通事故的主体一般是大客车、大货车,除了这些车辆本身高度的问题外,发生此类事故原因在于,一是驾驶人不注意观察限高标志,不了解自身车辆准确高度,出现了麻痹心理;二是外地驾驶人在初次通过时,因路况不熟悉,导致出现撞上限高杆的情况。

邱警官也就此类事故的预防给出了如下建议;想减少车辆碰撞限高杆,需要司机加强交通安全意识,经过有桥梁路段时,要注意交通标志及禁令标志,避免侥幸心理,切忌贪图方便而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车辆超出高度的,驾驶员要及时改变行驶线路。在路况不熟的情况下,如果再赶上晚上或者天气不好,确实不容易提前注意到限高杆。他建议,相关部门在限高杆前方或者附近道路,设立提示标志,标明限高杆高度和设置,让司机提前有个准备。

限高杆未列入交通安全设施内

无统一设计、安装标准

类似事故的发生,让原本用于维护交通秩序的限高杆变成了“马路杀手”,对这种现象应该引起相关管理部门的关注和重视。那么,限高杆是不是说设置就能设置,应该怎么设置?

2006年,交通部发布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这些规范规定了包括护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栅、桥梁护网、防眩设施、轮廓标和活动护栏等交通安全实施的设计和安装标准。与原规范相比,新规范增加了数种交通安全设施的内容,但仍然没有把限高杆列入交通安全设施之内,没有统一的设计、安装标准。

目前,各地安装限高杆时主要是按照安装主体的主观意见、实际需求和经验进行设置。如涉及控制桥梁、道路超载超限;立交桥涵洞的限高通行;小区限制小型客车以外车辆进入;高速公路部分节假日七座以下客车免费专用车道等等,造成限高杆的式样杂乱、高低不一、标准不同等现象,存在很大交通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

》》延伸阅读:限高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合理?

为保障通行安全,在最大容许高度受限制的地方应当设置限制高度的禁令标志。因此,设置限高杆就必须与禁令标志相配合。然而目前部分禁令标志设置并不合理。具体表现在:

1、没有在设置限高杆的前方路口各个方向均设置明显的限高标志,从而使驾驶员误入限高路段后无法转换方向;

2、没有在限高杆横杆上设置醒目规范的限高标志;

3、因禁令标志与限高杆配合不到位,有些驾驶员看到限高标志后,认为虽有限高标志但并不一定会设置限高杆,侥幸闯关。

合理设置限高杆的出路在何方?

道路限高杆已是一种常见的、应用广泛的交通安全实施,如何规范统一的安装、管理限高杆,在发挥作用的同时减小其安全隐患,已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合理使用限高杆建议如下: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关于道路限高杆的立法,确规定限高杆属于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定设施,改变目前限高杆设置主体多元化的状态,使限高杆和信号灯、限高标志一样,有明确的设置主体、管理维护部门。

建立限高杆技术标准。明确限高杆设置、应用技术标准。首先,区分限高杆的种类,应当分为固定式、升降式和顶部横杆可活动式限高杆;其次,国标应对限高杆颜色进行统一,规定其横杆、竖杆都应当喷涂醒目的反光漆;另外,对限高杆的材质问题,也应当加强研究,从实践上看,材质用钢材质的,容易给超限车辆“灭顶之灾”,损失后果严重,用木质的,被撞车辆损失较小,但杆子必然会折断,因此更换的次数较多。而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在探索以聚乙烯等新型材料作为限高杆的材料,值得推广。

规范路面限高杆设置。在限高杆有了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应该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中增加对限高杆的专门规定,对限高杆的设置原则,型式选择,构造和材料要求,施工要求以及验收标准进行详尽的规定。

做好“过渡期”限高杆管理。在限高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出台之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向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城市道路、公路(农村道路除外)范围内尽量不要设置限高杆,确有必要设置限高杆的,应该明确设置主体,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明确职责,如小区出入口设置的限高杆必须是活动式并有人员24小时专管。主管职能部门对设置单位使用限高杆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使用安全性能好、质量优的,同时必须与限高标志配套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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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限高杆 超限车辆 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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