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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26岁女子怀孕吸毒称无所谓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1月27日讯 (YMG记者孙朝军 通讯员周福基)自10月份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百城禁毒会战”以来,截至昨日,烟台芝罘公安分局南大街派出所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端掉3个吸毒窝点。 据了解,初次吸毒者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第二次将被责令社区戒毒,而多次吸毒成瘾者将被送往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

原标题:烟台抓获20名吸毒者 26岁女子怀孕吸毒称无所谓

水母网11月27日讯 (YMG记者孙朝军 通讯员周福基)自10月份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百城禁毒会战”以来,截至昨日,烟台芝罘公安分局南大街派出所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端掉3个吸毒窝点。警方调查发现,市区吸毒人员呈现出窝点化、隐蔽性强等特点,所吸食的毒品多为冰毒。

哥哥跟着妹妹一家吸毒上瘾

11月18日,南大街派出所接到线索:烟台芝罘区环山路上一所民房内有人吸毒。经过摸排,民警进入该民房内,发现两名女子正在吸毒。徐某1960年出生,有5年的吸毒史,范某今年还不到26岁,也有多年的吸毒史。经审讯得知,徐某和范某两年前在拘留所认识,出来后,因找不到更好的吸毒地点,徐某便让范某到自己家里吸毒。

11月19日,在烟台芝罘区幸福某公寓,南大街派出所民警将毒贩孙某和他的两名“毒友”抓获。当天,派出所接到线索称:幸福某公寓容留他人吸毒,民警分守在公寓周围。下午4时左右,有一壮年男子走下楼,恰巧旁边有一朋友开车路过,在两人的对话中,民警得知壮男就是线索所提的男子,便向前将其控制住,同时还在该男子的房间内抓获两名吸毒男子。在开车男子的车内,民警收缴了两支枪和大量吸毒工具。

11月23日,民警侦查发现在文化路某楼房内有人聚众吸毒,当晚,民警费了半个小时才敲开门。房中有4人,一名自称房主的李姓男子开的门,李某的妻子姜某和衣躺在床上;还有一名男子在储藏室玩手机;另一男子在厨房里无所事事。民警直觉有蹊跷,正常的朋友聚会不会分散在各个房间,而且每个人都表情怪异,神色慌张。民警检查发现在沙发的缝隙里藏有吸毒工具。正在此时,门口闯进一人,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让我吸两口”,当看到民警在场时,吓得不知所措。

经审讯得知,闯进来的是姜某的哥哥姜某某。其称,去妹妹家时看到妹妹、妹夫正用自制的冰壶吸毒,就问他们在干什么。妹妹说:“也没啥,这就是和吸烟似的,会让人神采奕奕,非常有精神。”姜某某直觉这不是好现象,就劝妹妹别再“吸烟”,但时间一长,他也禁不住诱 惑,偶尔吸上一两口,久而久之,上瘾了。

另外,南大街派出所民警还在辖区内某宾馆抓获多名吸毒人员。

 

怀孕照样吸毒不顾胎儿安危

范某还有一个月满26周岁,然而这已是她第3次因吸毒被抓。

范某家在蓬莱农村,自认为待在农村没有出息,所以小学毕业后就开始从事个体职业,卖过衣服、化妆品,经常跟一些二三十岁的社会青年混在一起,出入歌舞厅。有一次和朋友们吃完饭来到宾馆,有人拿出一些白色粉末,用玻璃瓶子烧了之后开始吸。她意识到这些人是在吸毒,可他们告诉范某这东西就是好玩,不会上瘾的,她便也试吸了起来,并一发不可收拾。

范某吸毒半年后,体重骤然减轻30斤,出去进货,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她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得想办法摆脱毒品,但收效甚微,当“朋友们”给她打电话时,就控制不住毒瘾又吸上了。

今年11月18日,范某第3次吸毒被抓,这一次她竟已怀有3个月的身孕,因此不能被送到强制隔离戒毒所。说到吸毒后的感受,范某一脸憔悴地说,“不爱吃饭,也不想睡觉。”

“没想过吸毒对胎儿有危害吗?”面对这个问题,范某一脸冷漠地说:“无所谓。”

怀孕后仍然吸毒的不止范某一个,据民警介绍,上个月有个24岁的吸毒女子被抓,被抓时腹部明显隆起,大约六个月的身孕,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

毒品对胎儿的发育有何危害?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湖南某自愿戒毒中心的何医生。据何医生介绍,目前可以明确的是,毒品会通过母体传给胎儿,使胎儿对毒品产生依赖感,婴儿出生后会产生严重的阶段性反应,比如长时间的哭闹,并伴有抽搐、打哈欠等现象。孕妇本身就容易出现疲劳、情绪不稳等现象,吸毒的孕妇精神上的变化会更加明显,比如脾气暴躁、情绪低落、多疑、经常妄想甚至产生幻觉,都会导致过激举动,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此外,吸毒孕妇一般都会营养摄入不足,免疫力低下,容易感染其他疾病,这样,肯定会严重影响胎儿的发育。

而吸毒者在未戒毒的情况下怀孕生子,孩子又出现以上一些症状,必须由专家对婴儿进行会诊治疗。

 

毒品诱发犯罪率逐年上升

办案民警介绍说,目前影响社会治安的大案要案,有许多涉及吸毒人员,吸毒人员犯罪案件不断上升,“毒驾”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上个月,立交桥派出所接到一例报案,报案人称自己楼上有人寻衅滋事,打起来了。民警到现场后发现报案男子精神恍惚,后经过审验,该男子尿检呈阳性,在报案前曾吸食过毒品,过后产生幻觉报假警。

南大街派出所也接过一个类似案例。去年冬天,有人跑到所里报案,挥舞着手说不得了了,门口有个出租车司机杀人了。值班民警忙跟了出去,恰巧一辆出租车停在门口,报案男子煞有介事地说“尸体就在后备厢”,民警让出租车司机打开后备厢,结果空空如也。正当报案人想逃跑时,民警一把抱住了报案人,结果在此人身上搜出一把改装枪支,事后也证明该男子吸毒过量。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民警心有余悸,万一报案人吸毒后随便朝人开枪,后果不堪设想。

据南大街派出所民警介绍,近年来,在烟台的吸毒者以吸食新型毒品“冰毒”为主。吸毒人员呈现出窝点化、隐蔽性强等特点。一般都是三五人聚集在一起吸毒,且以前多是在网吧、宾馆、饭店吸毒,现在多集中在民房或者出租房内。吸毒人群年龄也呈现低龄化态势。2012年,警方曾抓获一名只有14岁的吸毒女孩,被抓时,她正和一名20岁的男子在旅馆内吸食冰毒。女孩交代,辍学后,在社会上认识了一个“干爹”,干爹经常给她冰毒。小女孩不回家,家长也管不了她,找不到“干爹”时,她就跟着一些年龄大一些的男孩吸毒。

 

烟台筹建强制戒毒机构

以往,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吸毒成瘾者,一般要被送往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烟台也在筹划成立强制戒毒机构,接收戒毒人员。

据了解,初次吸毒者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第二次将被责令社区戒毒,而多次吸毒成瘾者将被送往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

记者从市禁毒办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建设,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明确了公安派出所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责任主体,辖区公安派出所加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牌子,具体组织负责本辖区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和吸毒人员管控工作。社区戒毒主要是防止强制戒毒返回社区的人员复吸,并帮助他们走出阴影,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纳入社区戒毒管理者,不能离开街道,每个月都要来尿检,一年不复吸,转入黄色管理,第一年2个月尿检一次,第二年3个月尿检一次,第三年半年尿检一次。三年无复吸现象,就不再定期进行尿检,社区工作人员也不会经常打扰,主要靠家属监督。”民警介绍说。

对吸毒人员而言,要防止复吸,家属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一人吸毒,会殃及整个家庭,很多时候家人都会离之而去,对吸毒人员而言,从戒毒所出来后,少了家人的关怀和温暖,更容易产生复吸的心理。

毒品及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前常见的多是冰毒,即甲基苯丙胺,又名甲基安非他明、去氧麻黄碱,是一种无味或微有苦味的透明结晶体,形似冰,故俗称冰毒。该毒品可一次成瘾。冰毒可造成精神偏执,行为举止咄咄逼人,并引发反社会及性暴力倾向,还可引起吸服者产生幻觉、情绪低落,同时严重损害内脏器官和脑组织,严重时导致肾机能衰竭及精神失常,甚至造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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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戒毒社区 抓获 吸毒成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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