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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年底前淘汰高污染燃料设施


来源:水母网

开发区东区禁燃区范围:东至夹河桥,西至祁连山路-长江路-北京南路一线,南至同三高速,北至海滨路所围区域。 高新区禁燃区范围:东至海天路,南至科技大道,西至海越路-港城东大街-蓝海路一线,北至滨海中路所围区域。

原标题:烟台年底前淘汰高污染燃料设施 划定禁燃区范围

水母网9月30日讯 (YMG记者史崇胤 通讯员颜环政)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加快烟台市区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要求,2014年12月底前,烟台将对芝罘区中心禁燃区、烟台开发区东区禁燃区、牟平区北部禁燃区、高新区禁燃区范围内除城市集中供热(不包括10蒸吨及以下)外,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各种燃用设施进行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据统计,列入淘汰改造登记燃用设施114台,总计吨位363.25吨。

此次划定禁燃区的具体范围为:芝罘区中心禁燃区,范围:东至滨海北路东侧海岸线,西至西炮台国防公园-西炮台南路-只楚路-篓子山山体一线,南至乳子山-黄金顶-南山-塔山-魁星楼一线山体、连接迎宾路,北至芝罘屯路-北马路、连接海港路东侧海岸线所围区域。

开发区东区禁燃区范围:东至夹河桥,西至祁连山路-长江路-北京南路一线,南至同三高速,北至海滨路所围区域。

牟平区北部禁燃区范围:东至沁水河西岸,西至西郊路,南至崔山大街,北至滨海东路所围区域。

高新区禁燃区范围:东至海天路,南至科技大道,西至海越路-港城东大街-蓝海路一线,北至滨海中路所围区域。

经初步统计,上述区域内列入淘汰改造登记燃用设施114台,总计吨位363.25吨,其中市属17台,总计吨位80吨;六区97台,总计吨位283.25吨。详细名单可查询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

凡上述区域范围内的责任单位,须抓紧时间提出淘汰或更换清洁能源具体方案,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备案后组织实施,确保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期完成。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对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淘汰改造情况进行监督,对相关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禁燃区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

(一)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

(二)含硫量超过0.3%(指可排放硫含量)的固硫蜂窝型煤,含硫量超过0.5%、灰份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含硫量超过30毫克/立方米、灰份含量大于20毫克/立方米的人工煤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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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高污染 烟台市区 魁星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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