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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医责险遭落地难 仅五六家办完


来源:水母网

7月11日,全国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卫生局副局长孙新河代表市医疗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个别县市区和医疗机构进行了批评。”   自参保以来,海港医院发生的2起医疗纠纷,目前已经转入到烟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医学专家和法学专家进行鉴定和调解。

原标题:烟台医责险遭落地难 二十余家医院仅五六家办完

水母网7月25日讯(YMG记者 郑勇军 李仁 苗春雷)“这是一项惠民、惠医的政策,你们为啥不执行?”昨日,记者获悉,由于医疗责任保险在烟台推行不如预期,市卫生局副局长孙新河在此前的一次会议上进行了点名批评。目前,全市办理入险手续的医疗机构尚不过半;二十余家二级医院中,办完手续的仅五六家。

医疗责任保险,即由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发生医疗损害责任事件,由保险公司代为赔付。这一政策着眼于解决医疗纠纷,不仅有利于患方及时得到经济补偿,还能将医疗纠纷的处理从医疗机构内转移到医疗机构外。为推行“医责险”,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首次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应保尽保,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100%。然而,在烟台,“医责险”的推进低于预期。

7月11日,全国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卫生局副局长孙新河代表市医疗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个别县市区和医疗机构进行了批评。“如此惠民、惠医的政策,你们为啥不执行?”会上,孙新河对一个县市区进行了名点批评,并要求莱阳的一家医院就不执行“说明情况”。会议要求,“全市医疗责任保险要在7月底全部完成,不允许再拖而不决”。

如今,10天过去,“医责险”推进有何进展?记者获悉,烟台仅两家三级医院办完入险手续,至今仍有半数医疗机构在观望。二十余家二级医院中,办理完手续的仅有五六家。

“医责险”遭遇“落地难”,在烟引发热议。海港医院是二级医院中较早参保的医疗机构。院长助理刘永昌说,“医疗事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仅过去一年,我们就赔付70多万元。要是小医院,一下子赔这么多钱可能就要关门了。”在他看来,“现在买了‘医责险’,我们就能把纠纷转移到医院外。”

也有对此不以为然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称,以前发生医疗事故,医院可能会内部解决,事故不会为公众所知。参保“医责险”后,相关记录就会有所显示,“这会影响医院的考核和社会形象。”另有医院负责人担心:花了钱买保费,能真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吗?

“政策是好的,但在执行层面一定要有一个好的设计。”烟台一家医院的办公室副主任表示。在他看来,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纳入医疗卫生行政改革考核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医责险”的合同、条款,科学合理厘定保险费率。“只要各方相互信任,积极参与,‘医责险’一定会有一个好的未来。”

医责险的烟台实践

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的医患关系,从一诞生,就被寄予厚望。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市仍属新事物,医疗机构观望、疑虑在所难免。总体而言, “医责险”的推行是大势所趋。

风险分摊的“医责险”

由医疗纠纷引发的医患矛盾,是医院高风险的主要来源之一。

参保 “医责险”,发生医患纠纷后,根据参保政策,医患双方只需到“医调委”,由医学专家和法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经调解成功后,再由保险公司理赔。

这一机制,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实现了风险分摊;对于病患而言,事发后获得赔偿的时间或大大缩短。“特别是将医疗纠纷处理从医疗机构内转移到医疗机构外,有利于保障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为让“医责险”政策落地,烟台卫生等部门倾力予以推进。据悉,经过中介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多轮谈判,烟台已经将医疗机构的参保费从4800万元压缩到2300万元,明显低于其它保险公司报价,对医疗机构而言已经做出让步。

对此,医疗机构什么态度?调查显示,有的态度积极,有的尚在观望。7月11日,全国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召开的会议提出,“全市医疗责任保险要在7月底全部完成,不允许再拖而不决”。

两家三级医院“入险”

今年4月,海港医院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办理了 “医责险”参保手续,成为我市二级医院中较早完成参保手续的一家医疗机构。在海港医院院长助理刘永昌看来,加入“医责险”的意义不言而喻。“医患矛盾风险高,而且难以解决。双方多会长时间打口水仗,而且拖的时间长,解决效果还不好。”刘永晶说,“参保前考虑的就是,花多少钱是第二位的,重要的是,把纠纷转移到院外。”

自参保以来,海港医院发生的2起医疗纠纷,目前已经转入到烟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医学专家和法学专家进行鉴定和调解。“医调委”接手处理此事,让院方从原来的矛盾中心抽离出来。院方透露,尽管处理结果还没出来,但对这种制度化、法制化的处理方式比较满意。

保医疗责任保险,对各级医疗机构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如一家服务社区的小型诊所,只需要1500元。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单笔赔偿最高可获20万元,每年赔偿封顶60万元。“一年只花1500元,就能买这么大的平安,所以越往基层的医疗机构,参保意愿越强烈。”太平洋保险公司医疗责任保险方面的负责人闫于美说。

然而,并非所有医疗机构都持欢迎态度,目前,全市至少半数医疗机构仍旧在观望。调查显示,目前,市里已有2家三级医院“入险”,二级医院中办理完手续的仅有五六家。

“医责险”是大势所趋

一些医疗机构为啥仍在观望?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参保“医责险”后,相关记录都会有所显示,这可能影响到考核和社会形象。也有对“医责险”的实施效果提出疑问。对此,司法部门的一位人士认为, “医责险”的推行是大势所趋。

2000年以来,山西、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已在陆续探索推行 “医责险”。

从面上情况看, “医责险”发展面临如下困难:医疗机构参加 “医责险”的积极性不高,参保率低,导致保险无法发挥“大数法则”作用。 “医责险”起步晚,由于缺少既懂医学又懂保险精算的人员,保险费率的测算不精确,保险条款的设计有待完善。保险公司开展 “医责险”工作存在服务不到位、理赔手续繁杂等。

“对 ‘医责险’,我们确实是抱着‘保本微利’的态度来进行的,现在的工作主要是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与医院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后,未来我们还会逐步推荐一些在外地已经成熟的医疗附加险。”太平洋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李建政透露说。

海港医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医疗机构对 “医责险”这个新生事物,从陌生到熟悉,需要一个过程。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疑虑,但总的来说, “医责险”的积极性是主要方面。它提供了一个“可以让双方坐下来谈”的平台,对解决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和谐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政策是好的,但也要执行好。”这位人士说,这项政策的关键在于,相关各方都必须相互信任,积极参与到这种制度化的解决平台中。YMG记者 李仁 苗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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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医患纠纷 医患矛盾 参保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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