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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小学普及游泳 以三年级以上学生为主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6月11日讯 山东省体育局、教育厅和财政厅等部门近日决定,山东省7市的70所中小学今年将开展普及游泳试点工作,努力使青少年学生掌握游泳这项健身和生存、救急的技能并受益终身。

原标题:烟台中小学试点普及游泳 以三年级以上学生为主

6月11日讯 山东省体育局、教育厅和财政厅等部门近日决定,山东省7市的70所中小学今年将开展普及游泳试点工作,努力使青少年学生掌握游泳这项健身和生存、救急的技能并受益终身。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体育局、教育厅和财政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2014年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择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威海、潍坊7市先行试点,每市试点学校10所,每所学校按培训8期、每期7天/40人制订培训方案,计划培训学生22400人。培训对象以三年级以上义务教育学段中小学生为主。

这个方案指出,2014年6月10日前,试点市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于2014年8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

同时,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试点场地设施均需满足一些条件,比如水质要达标,配齐专用的安全保护用具,水深一般不超过1.8米等。承接培训的社会组织应组建专业合格的师资力量,其中现场实践教学必须配齐教练员、救生员和医护人员,教练员与学生的比例不低于1:20,每个教学点的救生员和医护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

据悉,本次活动是一项免费公益培训活动,不得向参加培训的学生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培训涉及的食宿、交通等费用,以成本价核算收取,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山东打算从明年起在全省逐步实施中小学普及游泳运动“全覆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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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学生收取 游泳运动 学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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