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警环保联合路查 取得环保标志可上路
2014年06月11日 10:27
来源:水母网 作者:张大明
[提要]6月1日,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的通告》,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烟台市范围内的机动车应参加环保尾气排放检验,取得环保检验标志方可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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