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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安发布30项新举措 9月1日正式施行


来源:胶东在线网

15日上午,烟台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30项便民利民新举措。2、公民在非工作时间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的,由值班民警先行受理并出具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事后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烟台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胶东在线网8月15日讯(记者侯嘉伟通讯员王永文刘丹)15日上午,烟台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30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30项新举措,涉及公安机关户政、道路交通、出入境、边防、消防、网络监管、治安、经侦等方面,包含近百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拓展了服务领域、延伸了服务触角、创新了服务方式。新举措将于2014年9月1日正式施行。

烟台公安要求各县市区分局、直属分局切实落实《30项新举措》,因地制宜再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市公安局将以明查暗访、群众座谈、公开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市公安机关不折不扣地抓好措施落实,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推诿扯皮、落实不力,将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烟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唐焕恩说。

烟台公安也恳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公安机关执勤执法活动,如发现个别部门或民警在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中有打折扣现象,欢迎举报。

附:烟台市公安局便民利民30项新举措

一、提供户口办理便利服务

1、实行户籍窗口首接责任制,落实民警办理户口终身责任。

2、对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事项。

3、群众为新生儿取名的,派出所根据需要,免费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名人数查询服务。

4、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户口办理上门、代办服务。

二、缩短户口办理审批时限

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的户口业务,无需上报上级审批的,当场办结;需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审批的,缩短为5个工作日;需上报市公安局审批的,缩短为10个工作日。

三、简化户口办理手续

1、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六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只要符合政策、手续齐全,在迁入地派出所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办结。

2、公民在非工作时间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的,由值班民警先行受理并出具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事后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3、新生儿落户可凭父母申请、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结婚证等手续办理,无需村(居)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落户介绍信。

4、办理户口迁入时,对省内迁移人员,取消提供原籍户籍证明;对省外迁移人员,户籍窗口能够查询到迁移人户籍信息的,无需提供原籍户籍证明。

5、公民在迁移户口时,因集体户所在单位不提供集体户口簿的,派出所主动协助办理。

6、对公民在城市购买房屋申请户口迁移,其《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手续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合法证明办理落户。

四、提高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时效

1、将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由60个工作日缩至45个工作日。

2、2014年底前,推行居民身份证办理短信告知业务。

3、开通居民身份证特快寄递业务,对急需使用或不便领取证件的群众,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证件。

4、对公民因出国、考试、升学等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的,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办证”通道。

5、2014年底前,开通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业务,烟台市范围内户籍人口可在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民身份证。

6、为办理居民身份证群众提供人像采集多拍优选服务。

7、在全市各用工单位、中介、物业、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网上申报点,方便外来人口网上申报居住信息和申领居住证。

五、深化交通畅通工程

1、提高智能交通管理水平,通过交通信号单点优化控制、干线绿波协调控制、设置高空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大市区疏堵保畅力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实行南大街公交专用道,提升公交运行速度。

六、完善交通管理服务提示

1、各级交警部门逐步完善非现场执法提醒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测速点,逐步在非现场执法的测速点、抓拍点、禁停区设置醒目的测速、抓拍和禁止标志标识,警示驾驶人。

2、进一步健全交通违法查询功能。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13个工作日内,违法行为可在互联网查询,留有正确手机号码的,通过手机短信2个工作日内推送至运营商。

3、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和交通诱导标志等方式,及时发布即时路况、管制情况、假日交通、停车预警等信息,提供交通诱导和信息查询服务,方便群众。

七、优化交通处罚工作

1、在各交警大队业务窗口逐步配备交通违法缴款POS机和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方便群众实时对账和驾驶证状态即时恢复。

2、对机动车在道路路口转向时发生的后车轮轻微压线违法行为,不再进行处罚。

3、通过交通智能卡口和路口视频监控比对,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机动车套牌违法案件,经查证属实的,及时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交警部门发送协查信息,进行查缉布控,并根据当事人办理业务的需要,及时对套牌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撤销。

八、改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权限下放到交警中队,逐步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对不涉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小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满足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快速撤除现场车辆、快速处理、快速理赔的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九、提供便捷的车驾管服务

1、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省内异地机动车申请检验的,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2、逐步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服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车辆检验。

3、交警部门依托农村派出所和交警中队设立服务点,定期派出民警上门办理摩托车登记和驾驶证业务。

4、建立流动车管所,对申请20辆以上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或4S店,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5、建立临时号牌移动核发系统,2014年,在4S店先行试点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2015年,在全市具备条件的机动车4S店全面推行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

6、将满分驾驶人教育、考试业务由交警支队下放至各县市交警大队办理。

十、提供高速公路应急及救助服务

1、加快推进荣乌高速蓬莱机场连接线可变限速、超速抓拍一体化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建设。

2、驾乘人员在高速公路途中遇到突发疾病、雾雪天行车受困、夜间车辆故障等紧急状况时,可拨打应急报警求助电话,高速公路交警提供必要的应急救助。

3、对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高速公路交警现场拍照取证,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民警当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十一、优化出入境便民服务

1、在非工作时间,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可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紧急申办相关证件。出入境管理分局公民出境业务24小时服务热线6297046,随时受理此类申请,全程跟踪办理,确保绿色通道高效畅通。

2、在出入境接待大厅配置填表机、计算机等自助填表设备,提高自助填表比例,缩短受理时间。

3、在芝罘区开设出入境管理分局芝罘接待大厅,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

十二、缩短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

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等三类出入境证件的时限统一为:一般情况下,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签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往来港澳、台湾签注不超过7个工作日签发。

十三、简化出入境手续

1、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等三类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简化合并为《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材料齐全的,可一次填表同时申办上述三类证件。

2、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填写身份信息及需要办理的证件类型,预约办证时间,并在约定时间内到出入境接待场所指定受理窗口办理相关证件,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

十四、窗口单位提供节假日业务服务

全市公安户籍和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单位实行周六上班和法定节假日首日上班制度,为群众提供急事急办和预约服务。

十五、实施边防便民服务

1、提供异地申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服务,流动人口可持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单位证明,到居住地或就近边防大队申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2、对进入辖区港口的内贸船舶,可预约边防部门到现场办理入港签证手续。

3、开通边防蓝警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边防法律咨询、警务公开、证件申办等服务。

十六、改进消防审批和服务工作

1、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消防部门加强与建设、设计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在总体布局满足消防技术标准的前提下,进行分阶段审批,同时进行现场办公,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帮助解决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2、对大型工程,在设计、施工阶段实行上门服务,指导、帮助解决疑难问题;消防业务办理实行“谁接待、谁答复、谁负责、谁服务”的原则,对业务受理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消防部门向群众提供山地遇险、异物被卡、电梯被困救援和摘马蜂窝、旱灾送水等社会救助服务。

十七、推行消防社会化监督

1、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从事消防技术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和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通过互联网予以公布,并通告工信、住建、工商、银行、保险等部门和单位,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2、开通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消防部门公开受理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案件,对安全疏散方面的举报、投诉、24小时内进行核查;其他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进行核查,并对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十八、延伸网络监察管理服务

1、烟台网警网站(http://www.ytwj.gov.cn)设置专栏,接受群众关于涉网违法犯罪的报警、举报和咨询。

2、开通24小时网络报警电话6297178,解答受理群众关于涉网违法犯罪、网吧实名制上网、网站信息安全备案等工作的电话报警和咨询。

十九、完善民生警务平台功能

进一步优化民生警务热线9600110和烟台民生警务平台互联网站(www.ytga.gov.cn)功能,为群众提供非紧急的民生警务诉求服务。进一步升级网上“便民服务大厅”功能,能够通过网上流转的公安业务实现“一站式”网上办理,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开通网上预约申请、提供办事指南及有关业务表格下载,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十、推行110报警服务新举措

1、拓展110报警、求助渠道,建立完善12110短信报警服务平台,方便聋哑人或特定环境群众的报警求助。

2、因道路交通堵塞等客观原因造成110出警无法及时赶到现场的,110报警服务台及时与报警人沟通解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二十一、优化派出所服务措施

1、合理划分派出所功能区,设立指示牌、办事等待区,提供饮用水、报刊、宣传手册,播放警方宣传片,周边设置免费专用停车区。

2、设立特殊案件办理区,用于接受涉及妇女、未成年人及隐私案件的报案,以及询问被侵害的妇女、未成年人等,保护当事人隐私。

二十二、提高街面治安防控能力

1、调整街面巡防布局,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全市组建街面武装巡逻处突车,配备武器警械,在车站、码头、机场、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巡逻值护,及时防范打击违法犯罪。

2、全面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力争年底前在全市建成覆盖全时空的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实行智能化应用,全面提升安全防范、城市管理、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十三、深入开展“护校安园”活动

1、辖区派出所和交警大队(中队)在全市治安、交通环境复杂,人流、车流密集的小学、幼儿园周边设立护校岗,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巡逻守护和交通疏导。

2、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老师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3、以“公安知识进课堂、警校联谊、警营开放”等活动为主要内容开展警校共建活动,进一步增长广大师生法制、交通、消防、禁毒等安全知识,提高日常应用技能。

二十四、提供安全防范信息发布预警服务

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安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通报多发性违法犯罪的手段、规律特点、安全防范常识,治安预警信息,提出防范建议,增强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十五、积极服务民生和企业发展

1、开通烟台经侦微信、微博“双微”平台,发布经济犯罪预警信息、播报打防经济犯罪动态,分享经济领域法律知识、聚焦热点经济事件。

2、设立经济犯罪侦查情报中心,收集涉众、涉企经济犯罪线索,开通打击经济犯罪“绿色通道”,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制售假发票、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3、建立警企联动机制,向企业通报经济犯罪新动向,延伸打击和服务触角,为企业签订大型合同、立项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4、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捣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维护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

5、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全市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严厉打击盗窃物资、干扰项目施工、强揽工程、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十六、提供伤情检验上门服务

对因身体严重残疾、重度瘫痪致行动不便的被鉴定人,由其本人或亲属向办案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法医上门服务。

二十七、逐步建立案件网上查询系统

深化立破案执法告知工作,在各级公安机关互联网站逐步推广建立案件网上查询系统,在派出所、刑警队等受案单位逐步推广设立案件查询终端机,案件报案人、受害人可及时查询了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立破案和侦查办理进展情况。

二十八、开通特定人员和物品查询服务

在烟台民生警务平台互联网站(www.ytga.gov.cn)建立专栏,及时发布经当事人家属或监护人同意发布的失踪、走失人员信息,公告公安机关接收的群众捡拾物品信息,方便群众查找特定人员,认领遗失物品。

二十九、推行监管工作服务机制

1、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年底前,在看守所内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为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收转法律援助申请、法律咨询等服务。

2、建立预约会见在押人员制度。对符合会见规定的在押人员家属、律师等人员的会见申请,有条件的看守所,通过建立网上预约平台实行网上预约;暂不具备网上预约条件的看守所,通过电话预约等方式提前安排会见时间日程,减少等候时间。

三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1、市局开通12389电话举报平台,由市局纪委接受民警违法违纪类群众举报投诉,规范举报事项办理,及时组织核查。

2、各级公安机关每半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公安行风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到派出所、交警队、刑警队、巡警队、车管所、看守所、拘留所等公安执法和窗口单位,采取现场随机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3、实行视频信访接访和网上受理、答复信访事项。开通市、县公安机关信访视频接访系统,信访人可点对点、面对面地反映诉求和问题,实现远程化、可视化接访。逐步在互联网开通网上受理群众信访投诉业务,信访事项通过网上受理、督办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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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贝贝]

标签:超速抓拍 短信报警 环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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