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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推出小额担保贷款新政 贷款额度提高


来源:中国山东网

记者从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为加强和规范小额担保贷款管理,进一步推进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联合修订印发了《潍坊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新修订办法中将全市个人微利项目贴息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20万元,比省里规定高出10万元,为全省最高。

原标题:潍坊推出小额担保贷款新政 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

中国山东网潍坊频道4月9日讯 记者从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为加强和规范小额担保贷款管理,进一步推进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联合修订印发了《潍坊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新修订的办法对贷款对象、贷款额度与期限、贷款的申请与发放等作了进一步的修改与规范。

贷款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额度进一步提高

新修订办法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已在潍坊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是种养殖、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随军家属、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

其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一项为办法中新增内容,此项内容对贷款对象及额度进一步放宽,为全省首创。

另外,新修订办法中将全市个人微利项目贴息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20万元,比省里规定高出10万元,为全省最高。

贷款申请更加便捷,发放程序更加规范

在贷款申请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无论是个人还是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以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只需向项目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即可。

在发放程序上,首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由申请人根据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方式,将资料送与经办银行或担保机构,经办银行、担保机构或贷审会评估、审核通过后,经办银行即可发放贷款。

贴息资金更有保障,发放更加高效

在贴息资金筹集上,我市已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保障机制,各级按照各自应承担比例分级负责,目前我市贴息资金来源有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县(市区)级财政预算资金、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资金等,贴息资金来源更加广泛,保障更加到位。

在贴息资金拨付方面,新修订办法中将原先年(季)度结息日后经办银行贴息资金申请文件送审时间统一缩短为6个工作日,材料经财政、人社部门审核后,拨付贴息资金,经办银行在7个工作日内将贴息资金拨付贷款申请人,大大提高了发放效率。

另外,随着我市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普及,目前市本级和10个县市区成立了隶属当地人社部门管理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为此,文件中单独新增一项对各县市区贴息资金的审核与拨付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各项流程更加规范。

反担保方式更加灵活,条件进一步放宽

新修订办法中规定了三种反担保方式,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三种反担保方式为:

(一)三人以上联保;

(二)至少一名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保;

(三)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担保;

(四)个体私营经济实体、公司以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有价证券等资产抵押、质押中任选其一(个人房产抵押必须是两套以上)提供担保。

以自然人形式提供反担保的,已婚人员需经其配偶同意。

担保基金规模进一步扩大,作用进一步发挥

新修订办法对担保基金的筹集、使用和风险分担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担保基金的作用发挥提出了更加具体的措施,更加具有实用性、操作性与针对性。截止目前,全市担保基金规模已突破3亿元,为我市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新修订的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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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担保基金 担保机构 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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