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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 保费补贴80%


来源:齐鲁网

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物价局负责同志介绍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大白菜保险金额1100元/每亩,费率10%,保险费110元/每亩;大蒜保险金额2500元/每亩,费率10%,保险费250元/每亩;马铃薯保险金额800元/每亩,费率8%,保险费64元/每亩。

原标题:山东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 保费政府补贴80%

齐鲁网12月9日讯(记者 张雯婷 李娜)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物价局负责同志介绍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联合省财政厅、农业厅、金融办、保监局等4部门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标志着山东省在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在发布会现场,省物价局副局长董金文通报了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有关情况。 》点击查看直播页面

市场运作投保自愿

据董局长介绍,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是贯彻中央和省部署要求的一项具体措施,对于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三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蔬菜目标价格”,是指参保蔬菜的保险价格,也称保单约定价或起赔价格,目标价格参照前3年参保蔬菜自然集中上市期间的平均生产价格(地头收购价)确定。当保险期间内参保蔬菜平均生产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向参保户赔付价格跌幅部分。

在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中,要保基本、托底线,选择生产量大、居民生活需求较多、价格波动明显的大路菜品种进行保险试点,既托住农民简单再生产能力的底线,又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市场运作、投保自愿,蔬菜价格由市场决定,保险经办机构按市场规则确定,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考虑到试点示范以及蔬菜产业化、标准化发展的需要,拟让参保蔬菜连续种植两年以上、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或农业合作社自愿投保;政府引导、稳步推进。试点期间,为鼓励农民参保,政府采取适当补贴部分保费等措施加以引导,在试点范围和品种上,拟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首选大白菜、大蒜、马铃薯3个试点品种

首先在试点品种方面,首批选定大白菜、大蒜、马铃薯3个试点品种,待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在目标价格方面,规定当保险期间平均生产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照相应降幅进行赔付。价格主管部门监测发布参保蔬菜目标价格、平均生产价格的指导价,以确保数据的权威性、公正性。针对保险期间过长不易体现价格波动风险的问题,我们把保险期间规定为试点蔬菜收获后的自然集中上市期,分批种植和上市的,分别规定保险期间,有利于参保户通过保险来规避市场价格风险。

在保障水平方面,按照保障菜农简单再生产能力的目标,我们规定了3个首批试点品种的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大白菜保险金额1100元/每亩,费率10%,保险费110元/每亩;大蒜保险金额2500元/每亩,费率10%,保险费250元/每亩;马铃薯保险金额800元/每亩,费率8%,保险费64元/每亩。各品种具体保险条款由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农户进行合同约定。

保费政府补贴80% 参保户自行承担20%

在保费补贴方面,试点期间,为引导菜农参保,参照《农业保险条例》和农业保险的做法,规定试点保费由各级政府补贴80%,参保户自行承担20%,省级保费补贴由省价格调节基金承担。随着试点规模扩大和农民参保积极性提高,将视情逐步调低政府保费补贴比例。

在资金管理和拨付上根据《山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作出了相应规定。保费补贴由保险经办机构汇总承保明细清单,向我局申请,我局审核后提供给省财政厅,财政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保险经办机构。同时,我们将加强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取消其承保资格。

在保险经办机构方面,明确了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条件、参与范围和工作要求,有意愿和资质参与的保险经办机构有:人保、平安、太平洋、中华联合、安华、泰山、太平等7家保险公司。试点市(县)可以根据服务质量、基层网点建设情况、赔付情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本地的保险经办机构,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坚决杜绝“替保”、“虚保”骗取保费补贴

并且由于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所以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各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省政府要求,开拓思路,大胆探索,抓好落实。各级政府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和申报试点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各级价格、农业、财政、金融、保监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将贴近农民生产经营实际,利用各类媒体深入解读、广泛宣传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的相关知识和扶持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实行参保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参保户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保险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对试点保险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坚决杜绝以“替保”、“虚保”等手段骗取保费补贴的不法行为。各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蔬菜目标价格保险巨灾风险金制度,提高巨灾风险补偿能力。各级政府可积极支持开办农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发展商业型保险,在政府招投标业务上予以优先安排,扶持其建立“以险养险”的补充机制,更好地推动我省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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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目标价格 保险试点 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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