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万之争”引发监管新课题 300亿资金如何越过监管边界
2015年12月28日 10:44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朱开云
在波谲云诡的“宝万之争”中,宝能系买入万科24.26%股份所付出的300多亿元资金来源问题格外引人关注。在资本增值的冲动下,神秘资金越过了“银证保”各自的监管边界,围绕宝能系资金来源问题引发了市场人士对于金融监管的新思考。
原标题:“宝万之争”引发监管新课题300亿资金如何越过监管边界
在波谲云诡的“宝万之争”中,宝能系买入万科24.26%股份所付出的300多亿元资金来源问题格外引人关注。25日召开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目前证监会正会同银监会、保监会对此事进行核实研判。“宝万之争”为何同时惊动了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它带来了哪些金融监管方面的新难题?
在中国的金融监管架构中,包括了“一行三会”,即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它们构成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宝万之争”虽然起于宝能系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万科股份,属于证监会的管辖范畴,但随着对其资金来源的追问可以看到,除去杠杆资金以外,其主要的来源还包括三方面,宝能系的自有资金、以“万能险”为主的保险资金,以及层层穿透之后的浙商银行理财资金,涉及的很多内容已经越过了证监会的监管边界。
在资本增值的冲动下,神秘资金越过了“银证保”各自的监管边界,围绕宝能系资金来源问题引发了市场人士对于金融监管的新思考。
证监会
深交所已发出两份《关注函》
“宝万之争”发生以来,深交所一共发出过两份《关注函》。第一份是12月10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向“宝能系”旗下的钜盛华发出“九问”,要求钜盛华及财务顾问在规定日期前答复并给出证明文件。其中包括“宝能系”借道杠杆资金举牌背后的相关权利行使、资金来源以及信息披露问题成为关注焦点。
第二份是12月24日,深交所管理部向万科A下发《关注函》,要求其函告相关有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东,就同一事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时,应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由公司同时在深交所披露,保证在深交所和境外有关机构的公告内容一致。深交所认为,港交所与深交所就安邦保险集团和宝能集团旗下深圳市钜盛华增持万科股权的信息披露存在内容差异,并引发媒体高度关注,造成了投资者误读。
这两份《关注函》均把信息披露问题作为函件的核心内容。对于深交所发出的两份询问函,中信证券一名分析师表示,深交所在本次“宝万之争”中的行为可圈可点,其并未对市场交易行为直接干涉,而是时刻盯着相关参与方的信息披露问题。此外,证监会也一再表态,只要是市场正常的收购被收购行为,在依法合规情况下,证监会不会干预。
但本次“宝万之争”呈现出来的许多问题,超出了证监会的管理范畴。
保监会
保监会出新规规范险资举牌
在此番万科股权争夺战中,一个之前稍显生僻的保险品种“万能险”也火热起来。根据宝能系答复深交所的询问内容,宝能系在举牌万科A的过程中,大量使用了包括股权质押、资管计划、融资融券、收益互换等杠杆工具。而来自前海人寿的“万能险”,被认为是其撬动杠杆的第一力量。
王石在其内部讲话中也质疑了宝能系的资金问题。王石称,“宝能系购买万科的钱从哪里来的?他们购买万科的第一份钱来自万能险,我认为就是短期债务。万科股票当然可以随买随卖,但是一旦超过5%公布的时候,就不是短期投资了,而是长期股权投资。短债长投,这个风险是非常大的。”
虽然万能险作为已经被市场广泛接受的险种之一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其加设层层杠杆背后的风险还是引发了市场的担忧。
12月23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被认为是对近期二级市场险资汹涌的一个直接回应。《3号准则》对保险机构披露举牌信息进行了重点规范,其中提到保险机构举牌上市公司,运用保费资金的,应列明相关账户和产品投资余额、可运用资金余额、平均持有期及现金流情况。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保监会发文之后,资本市场很快对此作出了反映,第二天,险资举牌概念股股价纷纷下挫。但据观察人士称,保监会的监管范畴非常有限,其无法深究宝能系资金来源问题。只要不突破资金的30%红线,前海人寿背后的资本运作不在其监管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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