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潍坊市严格公务卡使用制度


来源:潍坊日报

原标题:我市严格公务卡使用制度为深入推进市级公务卡制度落实,市财政局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分行研究制定了《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原标题:我市严格公务卡使用制度

为深入推进市级公务卡制度落实,市财政局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分行研究制定了《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预算单位发生公务支出时,除从零余额账户转账支付和5种情况使用现金外,都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对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支出,预算单位应建立单位财务负责人事前核准使用现金制度。这5种可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是:支付临时聘用人员(连续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劳务报酬(含课酬、专家评审费、稿费、咨询费等);支付本单位职工的差旅费补助;支付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用车过路费、停车费、燃油费;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救济费、抚恤金、慰问金、遗属补助等;其他事前报经市财政局核准使用现金的项目。办法规定,预算单位单日提取现金一般不应超过3万元,年度提取现金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基本支出预算的3%。  据了解,我市自2010年开始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2012年将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3项公务支出列入《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记者刘名顺 通讯员白冰)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初晓芳]

标签:公务 制度 我市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