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拟不动产产权调查规程
2014年05月05日 10:22
来源:中国经营报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又进一步。“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将对不动产产权产籍信息的提取、登记、共享等工作环节做出详细规定。除了《条例》外,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牵头部门,国土资源部必须为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给出可以执行的技术性路径和依据。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又进一步。在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尽快上报国务院之后,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牵头部门,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着手起草“不动产产权产籍调查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以确保产权产籍登记有“可以执行”的技术路径和依据。
“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将对不动产产权产籍信息的提取、登记、共享等工作环节做出详细规定。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抓紧制定统一的登记簿和证书等登记文书。一度被视为利益博弈重灾区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经进入到“技术推进阶段”。
在此之前,国土资源部官员曾公开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初衷,不是反腐。而在讨论“规程”的过程中,最为敏感的“不动产产权查询”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涉及。“依法依规查询”有望成为多方能够取得“共识”的基本原则。
草拟“规程”
“《条例》是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做出原则性的规定,比如哪些要纳入统一登记,由哪些部门执行,权责如何划分,工作机制是怎样的等等,你可以把它理解成一个上位法。”4月30日清晨,国土资源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此前,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在2014年6月前,将《条例》上报国务院。与此同时,不动产登记的技术路径和依据的起草制定工作,已经开始启动。记者了解到,国土资源部已经着手“规程”的制定工作。
国土资源部已经将这一信息与地方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通报。山东、河北、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相关人员均表示,国土资源部已经知会,除尽快将《条例》草案上报国务院之外,要研究推进规程的制定工作,并抓紧制定统一的登记簿和证书等登记文书。
目前,该项工作由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牵头,地籍司等部门参与。与之同步,国土资源部正在加速组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在该机构组建完毕之后,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也将参与到“规程”的制定当中。不过,国土资源部尚未对“规程”制定提出明确的时间表。
4月24日,国土资源部以“答记者问”的方式,公开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若干重点问题做出解释,“答记者问”中称,今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围绕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这‘四统一’推进工作。突出法制建设,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规范等诸多层面全面搭建制度框架。
明确路径
据了解,之所以在《条例》尚未正式出台的情况下,就将“规程”提上议事日程并抓紧推进,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大量工作将集中在地方。除了《条例》外,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牵头部门,国土资源部必须为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给出可以执行的技术性路径和依据。
“国土资源部的领导特别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工作主要在地方,特别是市、县一级。”4月29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的一位官员向记者表示。他同时透露,国土资源部还提出要求,要求地方力争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重点,做好省、市、县的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工作。
在部署国土资源系统2014年工作要点的过程中,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专门指出,地方特别是一些大城市,土地、房屋行政管理在一个部门,统一登记已经有很好的基础,要积极与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把工作再向前推一步,为全国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经验。
江西省已经率先有所行动。4月28日,江西省政府批复同意建立江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1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其中,省国土资源厅为牵头单位,省编办、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政府法制办等1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除此之外,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信息共享路径也已经由国土资源部明确。多位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统一信息平台,将在现有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为基础建立,逐步整合其他功能。
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系国土资源部通过两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数据建立,基本涵盖了全国城镇、农村土地的产权产籍信息基本情况。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通过房地产调控部际联席会议与住建部等部门沟通,逐步将住建部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与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连通。
敏感“查询”
目前正在制定过程中的“规程”将对不动产产权信息、产籍信息的获取、登记、信息共享等,做出详细的程序性和技术性规定。以此作为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能部门实施具体工作的技术指引,同时,国土资源部还在抓紧制定统一的登记簿和证书等登记文书。
记者了解到,在“规程”的讨论过程中,除获取、登记、信息共享等工作环节外,不动产产权、产籍信息实现登记后的查询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涉及,但由于事涉敏感,尚未有最终结论。
此前,由住建部推进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就曾在此方面遭遇难题。为了规避地方政府的阻力,住建部与地方政府相继签订数据安全使用协议,同时还承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采集的数据仅用于宏观分析,且住建部不设房屋产权查询端口,亦不拥有查询权限,个人住房信息的查询权仍保留在地方政府。
目前,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查询问题,尚未涉及到更多细节及技术环节的讨论,当下各方较为统一的共识即是“依法依规进行查询”这一原则,即依照法律规定,公民可以提出查询与本人相关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在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关手续后,可以查询特定不动产产权登记的相关信息。
在4月24日的答记者问中,国土资源部表示,“目前有些媒体或网上解读,认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防止腐败,有利于降低房价,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等。我想这些不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直接目的,不动产登记的客观出发点也不是从反腐、抑制房价考虑,尽管客观上可能多少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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