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市民从某大超市买到过期旺仔牛奶索赔难
2015年06月17日 09:41
来源:齐鲁网 作者:王振环 高成刚
近日,青州市市民彭先生反映,5月26日,他从青州市某大超市买了200提旺仔牛奶,没想到竟有129提已经过期了。到底是超市管理方面出了问题还是明知食品过期仍在出售,相信相关部门定会查个水落石出,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原标题:青州市市民从某大超市买到过期旺仔牛奶索赔难
潍坊齐鲁网6月12日讯(青州电视台王振环高成刚)近日,青州市市民彭先生反映,5月26日,他从青州市某大超市买了200提旺仔牛奶,没想到竟有129提已经过期了。
彭先生说,他原本打算买些儿童牛奶在“六一”的时候搞活动用,怕买到假货,就选择了某大超市,买了9360元的旺仔牛奶。然而,5月28号,当他要用这些牛奶时,才发现生产日期是2014年8月19号、20号生产的,按保质期9个月计算,在2015年5月20号就到期了。
彭先生立即去了超市讨说法。”去之后他们的经理说不一定是他们的,但是我拉着(牛奶)去了,他们看了看,就说光给俺退货,把所有的货都给俺退了,然后返给俺钱“。
对此,彭先生并不接受。”他们超市不是吆喝最高十倍赔偿,想叫他十倍赔偿来,他们最后定的是赔2000块钱,他们没按照他们承诺兑现,来赔偿消费者“。
6月9号上午,记者与彭先生一起来到某大超市总服务台咨询赔偿事宜,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记者致电超市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11号回来。
6月11号下午,记者与彭先生一行人再次来到青州某大超市,超市却对赔偿一事不谈了,坚称买主是个女的,而且只跟买主谈;投诉人也承认买主是个女的,是他们公司的财务人员,但不便出面。超市称不再跟投诉人协商,要按程序走,投诉人也表示要走司法程序。
其实,消费者要的不单单是赔偿,关键是超市对消费者的态度,知名大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要是吃出问题来谁负责呢?不管协商还是走司法程序,对销售过期旺仔牛奶一事,超市都该站出来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而不是纠结谁购买提货,非要跟购买者当面协商。到底是超市管理方面出了问题还是明知食品过期仍在出售,相信相关部门定会查个水落石出,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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