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教育局三规范一公开 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2014年09月04日 17:55
来源:齐鲁网 作者:于刚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秩序,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新学期开学之际,临朐县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三规范一公开,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坚持教育收费“应公示尽公示”的原则,学校要及时将收费的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数额、费用去向、结余处理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消除群众疑虑。
原标题:潍坊临朐教育局“三规范一公开”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潍坊齐鲁网9月4日讯(记者于刚)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秩序,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新学期开学之际,临朐县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三规范一公开,加强教育收费管理。
一是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要求高中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学校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也不得在代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实行刷卡消费的学校,学生首次办卡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就餐卡可收取成本费用。校服费经同级价格、教育主管部门按成本核定价格后,学校经批准可按实代收校服成本费用。
二是规范义务教育收费管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中小学生入学搭车收费。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代收费项目除作业本费和学生服装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服务性收费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和校车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伙食费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保本不赢利”原则核定,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
三是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幼儿园除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取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项目外,其他费用一律不得收取。
四是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学校要通过“中小学公共信息平台”、学校网站、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收费、支出等情况。遇有政策调整、情况变化或公示栏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应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新、维修、更换或刷新,努力使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教育收费“应公示尽公示”的原则,学校要及时将收费的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数额、费用去向、结余处理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消除群众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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