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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住建局公布楼市新政实施细则


来源:潍坊新闻网

调整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严格落实《潍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改变预售资金使用规定,预售资金由原来的拨款至收款单位调整为直接拨款至开发企业,由开发企业按照用款计划调配使用。

原标题:潍坊住建局公布楼市新政实施细则 取消“政府控房”

潍坊住建局公布楼市新政实施细则取消“政府控房”

潍坊新闻网6月25日讯5月28日,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6月24日,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落实此项意见的实施细则,针对房地产行业的产业结构、取消“政府控房”、市场消费等方面都作出详细规定。

鼓励企业自建公租房

实施细则中指出,改变保障性房源筹集方式,坚持住房市场化基本方向,加大住房保障投入力度,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改变保障性房源筹集方式和结构,从2015年开始,原则上政府不再直接投资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改为在商品房小区中收购或租赁符合条件的中小套型商品房。鼓励企业自建公租房,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从市场上购买或租赁存量房用于安置企业职工;鼓励以货币补贴为主要方式实施经济适用房保障。

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支持开发企业积极参加棚户区改造,积极协助财政部门争取各项政策性资金支持,对国家和省提供的奖补资金实施差别化管理,优先用于货币化安置比例高、改造成本大、社会效益好的项目。

从2015年开始,在市区范围内每年培育3—5栋特色楼宇,到2017年,市区共新培育特色楼宇不低于10栋。

预售资金直拨开发商

全面取消“政府控房”,对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取消“政府控房”政策,对原“政府控房”全部解控,企业办理原政府控房部分预售许可时,各房产管理机构不再要求房产企业提报解控文件资料。

调整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严格落实《潍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改变预售资金使用规定,预售资金由原来的拨款至收款单位调整为直接拨款至开发企业,由开发企业按照用款计划调配使用。

落实国家金融、税收、住房公积金等扶持政策,完善偏远住宅小区的交通,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设施,提高购房吸引力。活跃住房二级市场,方便和鼓励有房居民卖小房换大房、卖旧房换新房,无房居民买小房、买旧房,促进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有效释放,以存量的流动带动增量的增长,引导城镇新就业人员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逐步改善”的住房观念,促进住房梯度消费。 记者孙永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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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藏亚楠]

标签:政府控房 楼市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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