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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制定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来源:潍坊市公安局宣传处

1月7日下午,潍坊市公安局举办《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潍坊市禁毒工作简要情况和当前毒品违法犯罪形式。办法强调:建立并规范全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

1月7日下午,潍坊市公安局举办《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潍坊市禁毒工作简要情况和当前毒品违法犯罪形式。办法强调:建立并规范全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本办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举报吸毒、毒驾或容留他人吸毒的,每循线查获处理1名吸毒人员奖励500元,其中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奖励1000元。

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量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举报走私、非法买卖、生产、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量进行奖励,最高经理1万元。

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万元。

举报其他涉毒违法活动或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进行奖励。举报多条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奖励标准累计发放奖励资金;同一线索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举报奖励资金的兑现由办案单位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在查证属实或破案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对象和金额,经禁毒主管部门和装备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奖金发给举报人。

据了解,潍坊市去年禁毒工作成效显著,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542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0人,逮捕256人,缴毒34.25公斤,同比增长47.28% 、21.56%、13.88% 和50.22% ;共查获吸毒人员1585人次, 其中,新增发现吸毒人员1053人,强戒219人,同比分别上升28.86% 、41.29% 和22.73% ,百城禁毒会战总成绩居全国第49位。全市广大禁毒民警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面前,忠诚履职、顽强奋战,有的冒着巨大风险卧底侦查,有的辗转万里智擒毒贩,有的与凶残毒贩浴血搏斗。先后缴获枪支11支、子弹1000多发,积极配合了各项重要安保工作。

潍坊市15年成功破获特大武装制贩毒案,在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奎文公安分局经过6个多月艰苦经营、缜密侦查,近日成功破获陈某某、潘某某特大武装制贩毒案件。2015年6月25日,奎文公安分局抓获青岛籍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后抓获其上线陈某某。因该潘所在贩毒团伙贩毒数量巨大,涉及地域较广,公安部禁毒局将该案确立为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予以督办。2015年10月21日,奎文公安分局在河南省濮阳市,将涉嫌制造、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6人一举抓获,成功破获陈某某、潘某某特大武装制贩毒案件。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缴获毒品冰毒8874克、液体冰毒40088g、仿77式手枪一支、作案轿车一辆,捣毁制毒厂点1处。

[责任编辑:藏亚楠]

标签:毒品违法犯罪 奖励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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