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基本完成
2015年10月13日 10:41
来源:潍坊新闻网 作者:王叶妮
10月10日24时后高校未在系统中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由各县(市、区)进行批量谢绝操作。“有的学生申请了助学贷款后可能又不愿意办理,还有的学生可能忘记了录入回执的时间。
原标题:我市新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基本完成
我市新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基本完成
未录入回执,51名学生的申请无效
潍坊新闻网10月13日讯 目前,我市2015至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进入贷款审批发放阶段。10月12日,记者从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今年共有51名学生未录入回执,也就意味着这部分学生贷款申请无效。
我市目前申请人数为10970人,申请贷款数额为7835.24万元。根据要求,各高校要根据《受理证明》,尽快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下称“系统”)中录入电子合同回执信息,录入截止时间统一为10月10日24时。10月10日24时后高校未在系统中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由各县(市、区)进行批量谢绝操作。
“有的学生申请了助学贷款后可能又不愿意办理,还有的学生可能忘记了录入回执的时间。根据我们统计,截至10月9日下午,还有一百余名学生未录入回执。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回执,贷款申请将无效。我们根据当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逐个跟学校和学生进行了联系,截至10日24时仍有51名学生没有录入回执。”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银行进行贷款审批时,对在合同审查环节发现申请材料不全、信息有误的,各县市区应与借款学生联系补救,由借款学生通过传真、电子扫描件等方式补齐材料或更正相关信息。对需要留存原件的,可由借款学生放假回家期间当面送达或通过快递送达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审批谢绝的借款合同,由县市区通知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再受理该学生本年度的借款申请。
贷款审批通过后,贷款资金计划于11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发放。资金将先发放至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将欠缴学费和住宿费划扣至高校银行账户。各高校、各县市区要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发放结果,如有发放失败应及时进行核对并修改相关信息,由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报“支付宝”重新进行资金划转。(记者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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