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开始办理
2015年08月04日 14:25
来源:潍坊新闻网
8月1日,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启动,办理日期截止到9月10日。3日上午,记者来到昌乐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看到,前来办理贷款的学生家长络绎不绝,不少大学生已经连续多年办理。
变化
还本宽限期从
两年延至三年
据介绍,潍坊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自2009年实施以来,共为5.4万余名家庭困难的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07亿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可按每人每年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的标准,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该政策需要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办理。
那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年有什么变化呢?邵春昱介绍说,今年的助学贷款的政策有所调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同时,简化申请手续,各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要简化贷款手续,不得要求学生提供与贷款申请无关的材料。学生开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证明时,严禁收取任何费用。各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应改进服务,简化流程,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的,只需完成申请继续贴息的相关手续,可不再签署贷款展期协议。借款学生根据贷款合同提前还款的,经办银行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邵春昱还提醒广大学生,一定要按时还款。尤其是明年就要毕业的学生,从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就开始有利息了,需在每年的12月21日前进行还款。如果不能按时还款会影响个人信誉,对今后的工作、发展等带来不好的影响。
新政
40名贫困新生
将获5000元资助
当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做好应届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使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决定,对今年新考入大学的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实施“阳光助学·与梦想同行”资助活动。
资助对象应是今年被高校(含高职)录取的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为确保精准救助,资助对象原则上纳入高中三年享受普通高中免学费保障范围的孤儿、残疾、低保家庭学生中筛选。
资助标准为,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资助,资助标准为5000元每人,共资助40人。受助学生名单由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与原就读高中学校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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