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助推民生工程建设
2015年03月16日 13:32
来源:潍坊日报
出台了《潍坊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办法》、《潍坊市低保备案管理办法》等,全市共登记低保备案管理对象630人。作为“阳光低保”工作的排头兵,近年来,高密市高度重视社会救助的公开透明工作,以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原标题:潍坊市大力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助推民生工程建设
一个健康的社会,不应该只是强者的社会,而应该让弱者也能享受到美好的生活。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潍坊市把社会救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内容予以推进,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为基本准则,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力保障了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他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托底线
加一份支持的力量
“谢谢,真是太感谢了,我们的孩子能够坚持到今天,多亏了党和政府的关怀!”1月27日下午,当高密市民政部门的同志将3000元临时救助金送到密水街道城西村低保户于兰英手上时,于兰英激动得热泪盈眶。
于兰英的儿子今年19岁,4岁那年突患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浑身失去运动能力,十几年来,于兰英推着儿子上学读书、四处求医问药,几乎倾家荡产。幸亏有民政部门的救助,使于兰英一家坚强地挺了过来。
于兰英一家只是高密市众多低保户中的一员。“为使特困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我们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建立了特困群众特殊救助制度。”高密市民政局局长沈建树介绍,该市下发了《关于对全市特困群众实行特殊救助的实施意见》,设1000万元特殊救助资金,对经专项社会救助后,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再度出现困难的特困群众,以及在高密市辖区内常住、持有居住证且就业1年以上,因重大疾病、突发意外等原因造成困难,医疗自费金额在2.5万元以上或损失超过5万元以上的非高密户籍的特困群众给予救助。
为让农村困难群体看得起病,高密市还积极整合医疗救助资源,搭建起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低保对象在出院结算时,由定点医院按规定进行医疗保险报销后,再继续直接核减民政部门救助部分,救助对象只需缴纳剩余的住院治疗费用,大大减轻了低保家庭的就医负担。
“用这个很方便,随时可以报销,以前来来回回跑很麻烦,现在医院一报销接着就可以在这个窗口拿到民政的救助金。”1月27日,高密市夏庄镇杜二村杜玉卿替低保叔父杜光高在高密市人民医院办理城乡医保结算业务时,手举崭新的社会救助卡,一脸轻松。
不仅在高密,诸城市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机制,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作为民生实事之一,出台了《诸城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对五保集中供养对象、“三无”人员和孤儿救助100%,其他困难群体提高到70%,救助封顶线大幅度提高到20000元和15000元。突出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目标,建立快速救助绿色通道,大大提高了救助时效。
“我市于1996年和1997年分别建立了城乡低保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从最初的低标准起步、低范围覆盖,发展到目前标准适中、覆盖广泛、程序规范、资金保障到位的新型保障制度,呈现出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不断提高、制度不断规范完善等特点。”潍坊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耿永胜介绍,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21946户、210965人,发放低保金41687.6万元,占全年民政事业费支出186399.8万元的22.36%,城乡低保覆盖率2.45%.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76元和每人每年3020元,均列全省第7位。
透光线
多一层关怀的温暖
“我们采取多方面措施,基本解决了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提高了低保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了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运行,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去年9月17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潍坊市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情况时如是说。
“关系保、人情保”最为社会所诟病、为群众所痛恨。为彻底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去年,市民政局根据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治“关系保、人情保”和错保漏保的部署,在全市上下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阳光低保”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该局制定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局领导班子成员督导分工方案,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包靠1至2个县市区,建立健全了督导督查机制。组织全市所有民政干部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共10465人签署了“承诺书”。对全市在保的111012户、188250个低保对象逐户进行了核查,对复核后符合低保的所有人员全部录入低保管理信息系统。出台了《潍坊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办法》、《潍坊市低保备案管理办法》等,全市共登记低保备案管理对象630人。
作为“阳光低保”工作的排头兵,近年来,高密市高度重视社会救助的公开透明工作,以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工作中,他们严把“四关”,不断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一是严把入户调查关,对申请新加入低保的群众,采取镇街干部和村(社区)干部逐户逐人调查和市民政局按比例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现金收入、隐性收入、消费水平,走访街坊四邻等形式,确保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保障。二是严把评议公示关。在坚持入户调查的基础上,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村干部组成的村低保评议小组对低保申请对象家庭核实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拟保对象在分别经村级民主评议、镇街审核、市民政局审批后,必须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三榜公示。在社区(村)、镇街公示时,连同申请人本人的照片一起公示,并拍照存档,进一步增强了低保申请过程的透明度。三是严把审批复核关。坚持做到“四公开、四不批”,即低保组织制度公开、申报公开、调查评议公开、审批公开,未经村低保评议小组评议的不批、未经张榜公示的不批、未经现场拍照录像的不批、未经入户核实的不批,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进入低保范围。四是严把监督检查关。在开辟低保热线电话、张榜公示的基础上,通过当地媒体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了公开透明、取信于民。
“这‘四关’如同用钢筋拧成的铁笼,让‘关系保、人情保’无缝可钻,真正彰显了社会救助的公平与正义。”潍坊市民政局副局长辛雅丽说。
工作的顺利推进源于制度的刚性约束。
为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常态化有序进行,潍坊市把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出台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2个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市政府将大病医疗救助比例提高10%列为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25件民生实事之一,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修订了《潍坊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将救助对象由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扩大到政府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儿和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对象住院费用在政策范围内的,按照不低于65%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比省民政厅要求高出5个百分点。2014年,共为210965名低保对象、13688名五保老人、333名城市“三无”人员和1278名孤儿给予医疗救助。全年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497.3万元。
--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2008年开始,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的通知》,及时启动联动机制,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2011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将联动机制保障对象扩大到包括优抚对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较好地保障了更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完善低保资金筹集和发放机制。在全市建立了农村低保资金县、镇财政负担,省、市财政分别予以补助的分担机制,各级安排的低保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集中统筹使用。推行了农村低保资金县级统筹、社会化发放。全市所有县市区低保资金全部通过银行按月或季度首月直接发放到低保户、五保户“涉农一卡(折)通”,减少了中间环节,进一步方便了群众。
--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准确及时掌握困难群众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为低保救助、住房救助提供真实可靠依据,提高社会救助的准确性和公信力。所有县市区出台核对办法并开展了核对工作,查询申请人家庭拥有机动车、保险、住房、证券、工商登记、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有效杜绝了领取退休金享受低保、开轿车领取低保现象。
……
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潍坊市社会救助工作如同明媚春日里的艳阳,用它无私的光芒照耀着每一位遇困者的心灵,用它无限的热量温暖着每一位遇困者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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