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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惠及1800多人


来源:潍坊日报

“我丈夫去年7月份突发心梗经全力抢救保住性命后,又突发大面积脑出血二次住进医院,住院医疗费就已花去24万多元。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2013年,潍坊市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10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支付限额40万元的基础上,又建立了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

“我丈夫去年7月份突发心梗经全力抢救保住性命后,又突发大面积脑出血二次住进医院,住院医疗费就已花去24万多元。多亏医疗保险给报销,才撑到现在。”近日,潍坊帛方公司退休职工王师傅拿着刚报销出来的转账支票,激动地对记者说,“最近听说咱市里有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医疗费还能再报销一部分,我就赶紧来了,又给我报销了22300元。”

2013年9月份开始,潍坊市开始实施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1800多名参保职工被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报销金额600多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2013年,潍坊市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10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支付限额40万元的基础上,又建立了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按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后,累计个人负担超过上年度潍坊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再报销70%,报销限额为50万元。这样,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最高可报销限额100万元。这项制度的实施,有效避免了因病致困,因病返困情况的发生。(记者韩立新通讯员谭瑞耕谭舒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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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贝贝]

标签:疾病 保障制度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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