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潍坊市纪委通报5起环境保护典型问题查处


来源:潍坊日报

[提要]潍坊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在全市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并取得了很大成效。仍有一些部门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任务不到位、履行监管职责不力,有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致使环境保护问题时有发生。

潍坊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在全市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仍有一些部门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任务不到位、履行监管职责不力,有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致使环境保护问题时有发生。近期市纪委查处一批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为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市纪委决定对5起环境保护方面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高密市政府对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督促推进不力问题。按照潍坊市政府要求,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级B升一级A改造工程应于2012年底完成,高密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级B升一级A改造工程应于2013年底完成,但两项改造工程进度缓慢,至2013年底均未完成,污水处理排放达不到一级A标准,高密市政府存在工作督促推进不力问题。给予高密市政府副市长王永亮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高密市市政管理处主任管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寿光市环保局未正确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问题。2013年11月,寿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寿光金太阳热电有限公司擅自改动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导致在线监测数据失真问题,寿光市环保局只采取口头警告、责令改正措施,没有按规定依法查处,存在未正确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问题。给予寿光市环保局副局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丰顺党内警告处分。

诸城市密州街办环境保护监管失职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诸城市永衡金属厂租用密州街道繁荣居的房屋,违规生产小电镀产品,诸城市密州街办存在环境保护监管失职问题。分别给予密州街道环保所所长王洪中、密州街道繁荣居党支部书记安同法党内警告处分。

滨海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对环境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问题。2014年3月,滨海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监控中心监测发现,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热力电力分公司9号、10号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超标,滨海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即安排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负责查处,但二中队未及时查处。给予滨海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单景波警告处分,并由该分局免去其二中队中队长职务。

昌邑市龙池镇辖区内华腾水业有限公司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2014年2月,位于昌邑市龙池镇的华腾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艺调整后,工作准备不充分,没有及时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导致污水未能稳定达标排放,存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给予华腾水业有限公司经理徐振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三八六”环保行动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守土有责。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铁面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要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环保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从严查处环境保护方面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等失职渎职问题。(记者张传亮)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苗贝贝]

标签:环境违法 三八六 党内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