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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统筹救助资源 构建综合社会救助体系


来源:潍坊新闻网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对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原标题:积极统筹救助资源努力构建综合社会救助体系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对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积极推进救助资源统筹

围绕解决救助政出多门、各自为战、资源分散、标准不一等问题,我市积极探索推进救助资源整合。在市级层面,自2011年以来,市民政局联合市慈善总会、卫生计生、教育、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努力做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救助。2014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低保救助、灾害救助等与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相衔接。贯彻《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潍坊市社会救助办法》,进一步确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整合统筹了分散在政府部门的救助制度,构建起“8+1+3”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在县级层面,2009年诸城市在全市率先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对市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部、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等30个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形成了市社会救助工作“一盘棋”的格局。2014年,昌乐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2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民政局设立社会救助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全县社会救助“一盘棋”机制,整合民政、人社、教育、残联、工会、妇联等部门、单位的社会救助资源,详细划分为3类25项,并明确了救助条件和标准,避免了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遗漏救助,形成了救助主体多元化、救助工作制度化、救助行为规范化,覆盖城乡、协调发展的大救助格局。

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

2012年,我市成立了潍坊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推进委员会,建立了潍坊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小组。所有县市区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已初步建立。市政府多次召开社会救助协调委员成员单位会议,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潍坊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积极配合核对平台建设,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信息共享。

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市政府印发了《潍坊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市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等18个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核对内容、方式、流程和部门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成立了潍坊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人。今年4月份市级招标采购研发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开展一个”的原则,首批与工商、税务、公积金、农机、海洋与渔业、水利、车辆、住房、社保等部门开展核对业务,然后逐步向金融证券、保险等方面拓展。各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核对工作,查询申请人家庭拥有机动车、保险、住房、证券、工商登记、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有效杜绝了领取退休金享受低保、开轿车领取低保现象。

积极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进镇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加强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构建管理规范、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依托镇街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求助。民政、计生、人社、农经、司法等部门集中入住大厅,并建立受理、分办、转办、结果反馈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跟踪办理结果,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求助对象。各县市区建立了统一的“12349”社会救助热线,实现窗口救助与热线救助相结合,畅通求助和报告渠道,切实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耿永胜

[责任编辑:藏亚楠]

标签:救助制度 救助行为 社会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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