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泰安等7市共签协议 推进行政边界污染防治


来源:中华泰山网

原标题:泰安等7市共签协议推进行政边界地区污染防治5月23日讯 5月22日上午,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七市环保局负责人,在省环保厅共同签订《省会城市群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

原标题:泰安等7市共签协议推进行政边界地区污染防治

5月23日讯 5月22日上午,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七市环保局负责人,在省环保厅共同签订《省会城市群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简称“协议”),旨在以促进行政边界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加强团结协作,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

协议以“联合治污、团结治污”为原则,主要包括共防共治、属地管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监测、部门协调和案件移交、加强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具体内容。协议要求,各签订单位应以促进行政边界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加强团结协作,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共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地要成立行政边界地区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联席会议、案件移交等形式建立边界地区环境执法信息交流平台,对边界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追踪溯源和交叉互查,协同做好边界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处置,并建立健全边界地区环境监测网络。

据了解,协议规定,按照“早发现、抓苗头、细排查、严整改、堵源头”的要求,各地市要加强本辖区的环境监管,定期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排查,认真抓好环境信访舆情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发现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必要时果断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对土小企业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受污染的区域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消除或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危害。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环境 边界地区 违法行为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