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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发布中小学生防溺水一号预警 勿瞒报漏报迟报


来源:中华泰山网

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的一号预警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教育。

原标题:我市发布中小学生防溺水一号预警 溺水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5月21日讯 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的一号预警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教育。

随着夏季的来临,我国多地发生学生溺亡事件,教育部对进入四月份以来云南、江西等地发生的六起学生溺水事件进行通报,16名学生在事件中身亡,给家庭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记者从市教育局安监科获悉,《通知》要求各中小学针对夏季防溺水工作特点,通过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栏、专题报告、案例警示等方式,开展以“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为主题的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并立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召开一次家长(监护人)会、组织一次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组织一次警示宣传教育。

根据《通知》,中小学生要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需要向学生强调的是,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救,不能盲目下水营救,应及时求助、报警等,避免再次发生意外伤亡。

近期,学校干部教师要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家访,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特点,重点排查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溺水事故多发的河湖、水库、池塘、建设工地水坑等各类涉水隐患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有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溺水或重大伤害事故,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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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通知 溺水事故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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