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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农信社发声明斥责不实报道


来源:中华泰山网

12月23日中国经济周刊刊登了一篇名为《“脱缰”的山东基层信用社》报道文章,此报道刊出后,迅速被各家媒体转载。对此,泰安市泰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昨日发出严正声明,指中国经济周刊关于此事报道内容失实。

原标题:泰山区农信社:员工盗用存款放高利贷报道严重失实

中华泰山网12月27日讯(记者 宁耀辉)12月23日中国经济周刊刊登了一篇名为《“脱缰”的山东基层信用社》报道文章,此报道刊出后,迅速被各家媒体转载。对此,泰安市泰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昨日发出严正声明,指中国经济周刊关于此事报道内容失实。

据悉,胡卫东案件起于2008年9月,山东省泰安市市民胡卫东到当地的农村信用社取钱,却发现存折上130万元的存款不翼而飞。后经有关部门查明,原来是信用社内部人员盗用储户存款发放高利贷,造成巨额亏空,导致储户存款受损。而关于胡卫东的诉讼案件,法院通过《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11)泰山民初字第295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做出了明确判决,农信社也履行相关法律义务。

这份来自泰安市泰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严正声明》中提到,中国经济周刊刊登的《脱缰的山东基层信用社员工盗用储户存款放高利贷》一文中,对于胡卫东诉讼案件片面的将所有责任转移到泰安市泰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方,严重影响了信用社的社会形象和经济利益。泰山区农信社在声明中指出,对于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及一切成果,农信社保留依法追究相关及个人责任的权利。

以下为声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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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泰山区 农信社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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