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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家三口路边卖枪 当场抓获


来源:中华泰山网

本报25日曾报道,泰良路两侧有人站在路边挥舞手枪,招呼过往市民购买。泰安圣卓恒律师事务所的李洋律师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

原标题:[泰安]一家三口路边卖枪被当场抓获

本报25日曾报道,泰良路两侧有人站在路边挥舞手枪,招呼过往市民购买。该报道见报后,引起市民热议。泰山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在安排人员核实卖枪具体地点的同时,成立联合行动小组,专门打击治理销售仿真枪的不法分子。26日,3名卖枪人被当场抓获。

26日11时许,泰山区公安分局打击仿真枪联合行动小组的便衣民警在泰良路赵庄村附近发现了卖枪者的身影,3人分别站在路两侧,手持手枪或电警棍向过往车辆挥舞。

随即,便衣民警立即联合省庄派出所、邱家店派出所、上高派出所的民警共同出击,将3名正在路边销售手枪的人当场抓获,并缴获15把手枪、3根警棍及1把藏刀。

据悉,3名卖枪者是一家三口,孩子年仅19岁,近日从外地流窜至泰安试图向市民销售**,没想到刚到泰安不久便被公安部门抓获。随后,民警将缴获的枪支送至刑警队进行鉴定,经鉴定15把枪均属**,3名销售**的人也将依法被治安拘留。

泰安圣卓恒律师事务所的李洋律师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违法者将被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李洋提醒称,我国禁止的是仿真枪的制造和销售行为,虽然没有限制购买,但如果买仿真枪的人将此用于犯罪活动,那也同样构成犯罪。一些军事迷买仿真枪后对其进行改造,使其威力大增,或买回的仿真枪本身就极具杀伤力,那么这类仿真枪可能被归为枪支,所以建议市民最好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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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当场抓获 仿真枪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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