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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民17发子弹藏家13年


来源:泰山网

记者在肥城龙山派出所了解到一个情况,60多岁的市民尹先生主动去上缴了17发54式手枪子弹。据民警介绍,子弹是真的,均可正常使用,子弹长2厘米多,前部弹头呈砖红色,因为放置时间久的缘故,弹头、弹壳有不同程度的磨损,但是不影响使用,如果流散到社会,后果严重。民警同时也说,只要市民能说明情况主动上缴,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原标题:市民害怕惹官司 17发子弹“藏”家13年

家中收藏子弹,是合法的吗?肥城市民尹先生的经历给我们做了解答。最近,他到派出所主动上缴了17发子弹。

记者在肥城龙山派出所了解到一个情况,60多岁的市民尹先生主动去上缴了17发54式手枪子弹。对于子弹来源,尹先生说,他十多年前在农村老家收拾东西时,发现了这些子弹。由于害怕,一直没敢往外露,就连妻子、孩子都没敢告诉。也怕给自己惹上官司,就在家“藏”了10多年。

据民警介绍,子弹是真的,均可正常使用,子弹长2厘米多,前部弹头呈砖红色,因为放置时间久的缘故,弹头、弹壳有不同程度的磨损,但是不影响使用,如果流散到社会,后果严重。

“如果不上缴子弹,自己作为收藏品来收藏,这种行为可以吗?”对于这个问题,民警也做出了特别提醒:市民家中严禁留有危险品,包括子弹、枪支、管制刀具等,如果有类似物品,应立即上缴到公安部门,因为一旦家中存放的子弹或危险品被盗,出现恶性伤人案件,都要因私藏弹药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但是,民警同时也说,只要市民能说明情况主动上缴,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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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子弹 民警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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