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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对326家全市城镇医保定点单位年检


来源:中华泰山网

4月30日至5月10日,我市对2013年确定的326家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检。此次年检,实行定点门诊自查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现场考核采用达标形式进行,标准总分为100分。

原标题:我市对326家全市城镇医保定点单位年检

5月7日讯 4月30日至5月10日,我市对2013年确定的326家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检。

此次年检,实行定点门诊自查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现场考核采用达标形式进行,标准总分为100分。其中,8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达不到合格标准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定点资格,专项整改。

“经患者3次以上投诉且整改无效的;定点门诊的名称、法人等发生变化,30日内未申请变更备案的;采取违规行为骗取医保基金的;达不到最低规定签约人数的;存在弄虚作假、恶意竞争行为的;被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违反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情形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将被一票否决,取消门诊统筹定点资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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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定点资格 门诊 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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