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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为1200元/月


来源:泰山晚报

[提要]4月14日,泰安东平县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县的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每月。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同比去年上调11.1%,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同比去年上调0.90%。

原标题:我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4月14日,我县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县的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每月。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的津贴等。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同比去年上调11.1%,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同比去年上调0.90%。

据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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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最低工资标准 东平县 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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