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条件:夫妻须30周岁以上
2014年05月14日 13:21
来源:泰安日报 作者:毛洁
5月12日,泰安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兰俊,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燕荣喜,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主任陈绪峰,市社会福利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宗清,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明,做客2014泰安市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网络热线直播,跟8.1万名网友共同交流了领养孩子等问题。
原标题:收养孩子夫妻须30周岁以上
5月12日,泰安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兰俊,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燕荣喜,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主任陈绪峰,市社会福利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宗清,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明,做客2014泰安市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网络热线直播,跟8.1万名网友共同交流了领养孩子等问题。
夫妻双方没有子女是收养孩子基本条件之一
节目开始,有网友问:“我们两口子想领养小孩,有什么条件,怎么办理手续?”孙兰俊答复,领养孩子就是收养孩子,收养孩子的基本条件一个是夫妻双方没有子女,二是夫妇双方的年龄都应该在30周岁以上,三是想收养的夫妇双方应该有收养的能力,四是想收养的夫妇双方没有影响收养孩子的疾病。收养孩子的具体手续管理比较严格、也比较复杂,具体想收养的话可以到县市区的民政部门咨询具体的手续。
如果市民收养孤儿,符合收养的条件,有子女也可以收养、领养。比方说想到各地的福利机构、孤儿院领养一名孤儿,只要符合收养孤儿的条件就可以领养孤儿。民政部门也鼓励孤儿进入家庭,因为在家庭成长起来的孤儿和在福利机构成长的孤儿还是不一样的。在家庭氛围里成长起来的孩子心灵、人格各方面更健全、更有利于其成长。
退伍士兵安置有三种方式
网友提问称,”退伍义务兵是怎样安置的?退伍义务兵有慢性病的又是如何安置的?按规定安排工作或兑现一次性经济补助是如何发放的?”
陈绪峰介绍,根据《退伍士兵安置条例》,退伍士兵安置有三种方式,一是自主就业,二是安排工作,三是退休与供养。自主就业的是: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伍之后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地方人民政府给予经济补助。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给予安排工作。一是服现役满12年,二是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烈士子女的,四是因战被评为五到八级伤残的。第三种情况为退休和供养,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做退休安置。一是年满55周岁,第二个服现役满30年的。第三个是因战因公被评为一至六级残疾等级的。第四个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审核确认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这四种情况列为退休对象。被评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之后,由国家终身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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