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将报名
2014年04月09日 10:34
来源:中华泰山网
原标题: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4月10日至17日进行网报 8日,记者从泰安市教育局了解到,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4月10日至4月17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进行网上报名,4月21日至4月
原标题: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4月10日至17日进行网报
8日,记者从泰安市教育局了解到,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4月10日至4月17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进行网上报名,4月21日至4月22日,申请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提交材料。
据了解,2014年在泰安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的申请人员;2011-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员;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自发证之日起5年内),并通过全省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即面试)的申请人员。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泰安市的中国公民;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2014年4月10日至4月17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并填写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须本人于4月21日至4月22日,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提交材料。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电话:699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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