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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需符合4条标准


来源:中华泰山网

马德华回答道,根据《泰安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政府令135号)、《泰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发[2007]89号)《泰...马德华回答道,根据《泰安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政府令135号)、《泰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发[2007]89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13]17号)。

原标题:房管局:申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4条标准

有网友问,申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如何申请?

马德华回答道,根据《泰安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政府令135号)、《泰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发[2007]89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13]17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1)在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范围内有城镇常住户口;(2)无房户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含);(3)家庭人均年实际收入低于城市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2013年我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201元,70%为19740元);(4)廉租住房家庭财产标准为低于人均收入标准的6倍,也就是19740元的6倍,为118440元。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财产标准为经济适用住房人均收入标准的8倍,也就是19740元的8倍,为157920元。

住房保障申请由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受理,目前实行集中受理方式,今年申报的具体时间还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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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 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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