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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司法局: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来源:泰安日报

近日,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天津召开,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对进一步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行部署。

原标题: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5月13日讯 近日,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天津召开,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对进一步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行部署。我市作为代表出席会议,并作典型发言。

自2010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在医疗纠纷处理方面,我市积极引入人民调解机制,2010年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作为第三方参与人民调解为主要模式的医疗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在医疗纠纷调解、医疗损害鉴定、医疗责任赔偿方面的作用,在医患之间构筑一道医疗纠纷处理的防火墙。

在医疗纠纷处理方面,市司法局严把工作机制,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依法及时化解医疗纠纷。认真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工作,努力把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宣传教育功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进一步提高医疗纠纷调解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选聘好人民调解员,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符合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制度体系,使调解工作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提高医疗纠纷应对处置能力,做好医疗纠纷化解工作,实现医疗纠纷化解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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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医疗纠纷 医疗损害 医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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