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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21条措施


来源:山东省商务厅网站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30日

山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推动全省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积极扩大出口

1.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加快实施市场开拓境外百展计划,组织全省1000家外贸企业参加巴西山东出口商品展、俄罗斯国际食品展、尼日利亚山东商品展、澳大利亚农业展、世界博览会等重点国际性展会,推动外贸企业抢抓进出口订单。对参加今年下半年百展计划展会的所有企业给予统一的政策支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加快推动山东装备“走出去”。(省商务厅。只列牵头单位,协作单位由牵头单位确认,下同。)

2.推动中小企业和重点企业扩大出口。按属地原则将目前没有进出口业绩的2.3万家企业分解到各市和县(市、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拓展外贸新的增长点。发挥大企业拉动作用,对全省出口过亿美元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增加出口规模。(各市政府)

3.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支持各类外贸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注册、体系认证和专利注册,到境外收购和租用国际品牌、兼并国际品牌企业和建设境外生产基地。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由加工制造向委托设计和自主品牌一体化转型,力争加工贸易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比由目前的16.3%提高到25%以上(省商务厅)。对全省重大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项目,优先纳入基金项目备选库,利用省、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加工贸易产业链延伸(烟台市政府、东营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4.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自贸区市场。在匈牙利、印度尼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和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建设山东产品展销中心、商贸物流园区或设立境外代表处,为山东省产品出口搭建平台(省商务厅)。抢抓中韩、中澳、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等多边自贸协定战略机遇,开展“自贸区优惠政策进万企”活动,扩大自贸协定关税优惠政策的宣传覆盖面,强化国外退证查询等隐性贸易措施应对能力,大力开拓自贸伙伴国及周边地区市场(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加大对橡胶轮胎、石油管件、工程机械、轻工、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帮扶力度,健全行业出口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宣传培训力度,提升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能力,完善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三方联动工作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构建国际贸易仲裁体系等涉外法律服务体系。(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贸促会)

二、着力稳定进口

6.积极向国家争取进口原油使用和进口资质。支持东明石化、东营利华益、垦利石化等10家地炼企业尽快获得国家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力争2015年年底前获批进口原油使用额度5000万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向商务部积极争取原油加工企业获得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增加我省原油进口配额(省商务厅)。

7.加大对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口贴息支持。扩大《山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范围,增加省级进口贴息资金规模,提高贴息比例,扩大优惠利率进口信贷覆盖面。积极组织符合条件进口企业申报国家进口贴息,鼓励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推动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8.支持企业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对地方石化、轮胎、船舶、服装、医药、新材料等行业企业,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重大装备和国内首台套设备仿制样机的技术改造项目,落实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扩大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9.扩大一般消费品进口。增设5家口岸进境免税店,扩大免税品种,促进境外热销产品消费回流(有关市政府,青岛海关、济南海关)。争取国家批准青岛、潍坊、东营等市设立进境肉牛屠宰口岸,增加我省鲜活畜产品进口(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青岛市政府、潍坊市政府、东营市政府)。

10.支持境外开发资源回运进口。支持境外投资企业用好国家“走出去”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向国家争取资源性产品进口资质和配额,重点扩大铝矾土、铁矿砂、木材、棉花、原油、天然橡胶等资源回运进口,对回运省内的紧缺资源运保费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11.努力扩大保税产品进口。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推动有条件的市和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试点,扩大保税产品进口。(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市政府)

三、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

12.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真落实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实施意见》(鲁商发〔2015〕5号),2015年认定10家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与中小企业开展“一对一”业务指导、人才培训,增强中小企业承揽国际贸易订单能力。招引“一达通”在济南市落地营业(济南市政府、省商务厅)。对认定的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通关、检验检疫、结售汇、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环节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措施和服务(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国税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保监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

13.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2015年重点培育30家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5个跨境电商产业聚集区、10个省级公共海外仓、8个跨境电商培训基地,支持跨境电商创新、设计研发、平台搭建、营销推广、中小企业电商孵化、仓储物流、宣传培训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省商务厅)。与重点电商企业合作设立“互联网+外贸”合作基金,增强跨国采购商吸引力,提高中小企业网上接单能力(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济南市、青岛市为国家跨境电商进口服务试点城市(省发展改革委、青岛海关、济南海关)。争取国家批准济南市、青岛市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省商务厅,济南市政府、青岛市政府)。

14.积极争取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争取国家批准临沂商城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省商务厅、临沂市政府)。认定即墨国际商贸城、烟台三站市场等2家市场为省级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并争取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省商务厅、青岛海关、省国税局)。

四、加大财政、金融、信保支持力度

15.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外贸转型升级,促进外贸产品创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鼓励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推动建立国际营销和服务网络。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中小外贸企业孵化、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市场采购贸易模式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支持开展自贸区优惠政策、“一带一路”政策及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等宣讲培训。(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16.强化金融支持。组织各商业银行与重点进口企业开展银企对接,“一企一策”提出具体融资方案,切实解决重点进口企业融资缺口问题(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对企业发生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力争每笔退税均在1个月内完成(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国税局)。提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水平,引导企业扩大结算规模。指导企业应用避险产品,合理规避汇率风险。指导企业积极开展人民币境外借款业务(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推动各商业银行对有订单、有效益、资信较好的企业采取“贷款封闭运行”方式,提高授信额度,增加信贷规模(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发挥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作用,通过组建银团贷款、融资性担保等方式,切实解决企业融资瓶颈问题(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支持企业加快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通过发行各类融资债券、引进私募基金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扩大外贸进出口(山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鼓励地方政府建立“资金池”,通过“过桥资金”缓解进口企业资金周转之急,稳定重点骨干企业进口(各市政府)。

17.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加大对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中小微企业及新兴市场开拓的支持力度(省财政厅)。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省金融办)。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实现应保尽保(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

五、优化外贸发展环境

18.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全省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的贸易便利化措施(省商务厅)。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山东电子口岸公共服务平台,2015年年底前,在所有沿海口岸实现“单一窗口”(省口岸办)。全面推行出口企业退税分类管理办法,简化人工审核项目,提高出口退税效能(省国税局)。

19.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清理规范查验单位涉企收费项目,压缩审批事项,降低收费标准,全面落实无问题货物查验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政策(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省有关部门相关违规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予以清理,制定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并根据各口岸实际制定降费标准,原则上综合降费应高于30%(口岸所在市政府)。制定进出口环节收费“正面清单”,未列入清单的一律按乱收费查处(省物价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0.简化企业办理因公出访手续。按照区别管理原则,对企业人员因公出访批次、人数及在外时间根据对外业务需要安排,对经常赴特定国家开展特定项目的业务人员,实行“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的审批办法。(省外办)

21.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细化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将责任分解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各级政府外贸工作的考核督导,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措施不力、下降较大严重拖累全省后腿的市提请省政府进行约谈和问责,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省商务厅)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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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晓攀]

标签:省商务厅 保税港区 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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